碳关税的实际征收可能提前一年
根据欧委会的《议案》,碳关税的实施有一个三年的过渡期(2023—2025年)。在这三年里,欧盟并不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只要求进口商按季度报告进口产品的数量和碳含量。过渡期结束后,即从2026年1月1日起,出口到欧盟的
水泥、
电力、化肥、
钢铁和铝才开始缴纳碳关税。
而在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修正意见稿》里,过渡期条款的结束日期和征税条款的生效日期都被悄然提前了一年。这意味着不征税的缓冲期从三年缩短为两年,从2025年起碳关税就将正式开征。
几个月前,笔者在解读欧委会的《议案》时曾指出,三年缓冲期的安排有助于缓解欧盟的贸易伙伴对碳关税的警惕,说明“欧委会并未低估推动CBAM所面临的阻力,在现阶段选择了渐进的谨慎的路线。但是随着时间进展,尤其是今年11月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之后,不排除欧盟的策略会发生变化[ 《谨慎地创造游戏规则——欧盟最新“碳关税”法案详解》]。”现在看来,在COP26之后欧洲内部确实出现了不再那么谨慎试探的意见倾向。如下文所述,这一变化的背后,显现出欧盟和美国在气候贸易措施上开始“相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