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刚:碳中和债 绿色债券市场的新风口

2021-9-8 12:25 来源: 新浪财经 |作者: 曾刚 吴语香

碳中和债的界定


  碳中和债属于绿色债券的子品种之一。与其他类型的绿色债券相比,碳中和债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资金用途更为聚焦。绿色债券分类标准主要依照《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下文称《目录》),《目录》将绿色项目分为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六大领域,要求募集资金用途需符合上述领域要求。相比之下,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碳中和债的资金用途范围则较为狭小,不仅需要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而且必须能够产生碳减排效益。根据交易商协会,其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四种。(1)光伏、风电及水电等清洁能源类项目;(2)电气化轨道交通等清洁交通类项目;(3)绿色建筑等可持续建筑类项目,(4)电气化改造等工业低碳改造类项目。


  二是环境效益可量化。一般绿色债券在发行阶段主要聚焦于资金运用项目是否符合绿色评估的定义,信息披露仅停留在项目类别和财务报表的层面。相比之下,对于银行间碳中和债而言,发行阶段要求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认证报告,需详细地披露对应项目碳减排环境效益和其他环境效益的测算方法与结果,甚至可具体到单个募投项目每年理论上碳减排量和其他污染物减排量,并且鼓励发行人披露企业整体的碳减排计划、碳中和路线图以及减碳手段和监督机制等内容。此举有助于投资者显著识别碳中和债所募资金的实际用途,增强碳中和债的市场公信力。对于交易所碳中和债而言,目前尚未对碳中和债券的环境效益作出明确规定,但交易所要求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后的最近一次披露定期报告时,同步披露第三方绿色评估认证报告。

  三是存续期信息披露更为精细。一般绿色债券在存续期内需要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主要停留在资金用途、使用进度以及绿色项目运行情况等信息。从实际情况来看,部分绿色债券的跟踪披露依然停留在发行前评估认证报告、并未实时调整环境效益等信息。相比之下,碳中和债在存续期中的披露要求更为严格,不仅需包含一般绿色债券必须披露的基本信息,交易商协会还要求进一步披露募投项目实际或预期产生的碳减排效益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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