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目标引领下的消费责任与政策建议 | 庄贵阳

2021-9-3 12:25 来源: 学术前沿 |作者: 庄贵阳

消费端碳排放特征及作用机制


包括消费活动在内的人类活动均涉及能源消费。

从能源消费的角度看,生活中的直接能源消费造成的碳排放与生活中消费产品和服务造成的间接碳排放,分别与消费领域用能和生产领域用能相关联。前者不生产产品,而是为消费者提供直接的、瞬时的服务,此类服务不具有“转移”的特性,目的是提升消费者舒适度。建筑和交通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过程所重点关注的四大部门中重要的消费领域用能部门,其碳排放比重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发展逐步上升。而生产领域用能的目的在于制造产品,在物质与信息等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能耗。其价值会在制造出来的产品中得到体现,产品的产出可用产量或产值来衡量。

除此之外,差异性还体现在直接消费能源导致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责任人和受益人往往是同一群体,而由于商品流通会导致碳排放转移,生产领域用能导致的能耗和碳排放的责任人和受益人可能存在差异。举例来说,中国本土生产商品的碳排放量高于国内商品消耗的碳排放量,2018年中国进出口贸易中隐含的碳排放大约占中国碳排放总量的13%。研究表明,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是以制造业为主还是以服务业为主决定了该地区进出口贸易隐含碳的流向和量级。

在生产领域

能源消费是为了进行物质生产,创造了国内生产总值。按照修正后的KAYA恒等式的逻辑,二氧化碳排放量与人口、人均GDP、单位GDP能耗以及单位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关。在短期生产规模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作为终端能源消费者之一,企业有动力促进以节能增效为导向的生产技术创新以降低单位产品能源消费。
长期来看,企业如果不促进生产方式向集约型转变,那么严格的环境规制会迫使高投入高耗能高排放的“三高”企业退出市场,以此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同时,降低单位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的需要也将促使生产领域倒逼能源电力系统低碳化、电气化、智能化转型,推动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能源和主体电源的能源电力系统建设。
在消费领域

能源消耗的产出在于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人们提供优质的服务。由政府与居民主导的最终消费变革是碳中和目标下引导供需关系,推动经济社会系统性转型的关键。消费者体量庞大但分散,个体间差异较大且对服务水平存在一定的可接受区间。因此,除了建筑保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升级以及能效标准、节能补贴和回收制度等技术、政策“硬约束”,驱动消费领域碳减排更多地依靠新消费热点以及新消费观念、消费偏好、消费方式等公众意识“软约束”。

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期,消费者选择的主导作用逐渐凸显,有益于居民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提高的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和医疗保健等消费比重上升迅速,能耗极差较大。因此,生态文明理念提倡理性、适度消费,从消费需求规模和消费需求结构两方面进行合理引导,避免非理性消费带来的消费污染。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0)》,2019年中国碳排放在全球碳排放中的占比近30%,是碳排放占比最高的单一国家,且不排除未来有进一步上升的可能性。对当前的中国而言,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由高碳向低碳发展方式的飞跃,将长期面临突破传统经济发展方式下技术和资本锁定效应的双重压力。中国脱碳成本曲线显示,实现90%的脱碳目标所需的年成本可能高达1.8万亿美元。尽管消费模式变革对低碳技术具有一定的依赖性,但成本相对低廉。

根据消费习惯理论,消费习惯的形成受到其他消费者、现期收入、过去消费水平以及过去最高消费水平的影响,存在消费刚性。因此,一旦人们培养起公交出行、节约用电、适度消费等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便倾向于长期保持,从而使低碳生活方式超越技术条件的限制,成为引领低碳时代消费价值取向的“新潮流”。

标签: 低碳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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