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的近忧与远虑

2021-8-30 15:01 来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 翁 爽

全国碳市场流动性不足呼唤多元主体和产品


新生的全国碳市场尚未形成量价匹配的交易规模,市场主体多处于观望之中。目前,全国碳市场仅有一种交易产品,即配额现货,一类市场主体,即控排企业。单一市场主体、单一交易品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金规模的扩大和市场活跃度的提升。

从市场主体来看,专业碳资产公司、金融机构等暂时未得到碳市场的入场券。梅德文认为,碳市场应尽快纳入非控排企业等多元化市场主体,不同的市场主体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不同的信息来源、不同的市场预期,多元化主体加入碳市场之后,才能激发市场活跃度,促进市场流动性,形成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

和国外碳市场同步开启现货与期货不同,我国碳市场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尚未开启。在欧盟碳市场交易占比中,85%左右的交易是期货,8%左右是衍生品,现货仅占5~6%。碳远期、碳期货等工具可以帮助碳市场产生及时、真实、有效的碳价格信号。从长远来看,全国碳市场要提高流动性,碳金融的入场必不可少。

碳资产本身具有金融属性,碳市场未来发展成为金融市场是必然趋势。“但金融是个放大器,市场中的正面和负面因素,都会被放大,要控制风险,尽可能发挥碳金融的正面效应,需要从打牢基础做起。如果基础框架不完善,相关的技术法规、标准、管理体系不健全,更高级的衍生功能就无法实现。”唐人虎说,“当前全国碳市场还处于验证阶段,在短期内引入期货容易将制度中不够完善、存在漏洞的地方放大,反而不利于碳市场的健康发展,碳市场何时能够发展成为一个金融市场,与当下现货运行情况密切相关,现货市场发展成熟、运行稳定了,才能逐步上期货。”

“期货交易不宜过快进入市场,但也不可太慢,以当下的发展进程来看,全国碳市场距离具备开展期货交易条件还有较长的时间。”梅德文说。

此外,另一项重要的交易品种——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何时重启备受外界关注。2017年起,CCER项目在试点碳市场暂停核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CCER机制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在碳市场中获取收益,对于平价时代下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具有激励作用,同时,由于CCER价格相比配额较低,可降低发电企业的履约成本,发电集团普遍具有开发CCER项目的需求。

“CCER是市场主体通过实施清洁项目而获得减排凭证的抵消机制,可量化企业的减排努力,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投融资,但CCER项目本身并不产生碳汇,因此这一机制不可滥用,规模不宜太大,目前国内碳市场初步限制CCER不得高于其当年排放配额的5%,这一比例我个人认为是合适的,”唐人虎说,“此外,在未来需要尽快加强CCER与绿证机制的衔接,否则容易造成一个清洁项目在多个政策中重复受益。”

全国碳市场开启后,试点碳市场何去何从?目前,在一段时间内,地方试点市场仍将与全国碳市场并存。唐人虎认为,碳市场建设是一个持续推进的过程,区域碳市场应成为全国碳市场有益的补充,各自在不同的赛道上创新推进,区域碳市场试点的新产品、新模式将为全国碳市场提供宝贵的经验,如在发展较为成熟的区域碳市场试点期货交易等。“尤其是随着发电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逐步进入全国碳市场后,未来市场运行机制将更加复杂,也必将带来更大的风险,如何构建更透明、更科学、更公平的市场机制,容纳更丰富的交易品种,更多元的交易方式,是摆在我们面前最大的挑战。因此试点碳市场在一段时间内仍然有存在的必要,区域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的关系是持久并存的,切忌忽视现有的系统建设经验,重新设计市场运行体系。”唐人虎说。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