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处理能源转型进程中五大关系的若干思考
胡明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流路径,也是我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由之路。2025年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郑重宣布了我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综合考虑我国能源系统发展现状,实现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仍面临严峻挑战。推动能源加速绿色低碳发展,构建新型能源体系,需要紧紧围绕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把握转型面临的关键矛盾和堵点痛点,处理好各层关系,通过政府和
市场“两只手”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筑牢根基。
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下,需始终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纲”,以规划、市场、政策机制为“目”,通过“三目”的协同互动,为能源转型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制度保障。
规划机制是能源转型的“导航图”,明确能源转型目标的实现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长期以来,我国能源领域紧密衔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坚持规划先行,狠抓规划落实,在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的同时有效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双碳”目标下,国家自主贡献新目标已经为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但在有限的时间内如何高效达到该目标,还需要通过科学能源规划来明确发展路径、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在能源规划的“导航”下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市场机制是能源转型的“加速器”,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驱动引擎。近年来,我国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初步建立,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逐年增长,随着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跨电网经营区交易常态化开展等重大标志性成果落地,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已初步建成。能源加速转型背景下,仍需持续健全完善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反映供需和多元价值的价格信号,一方面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在保障能源系统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提高能源系统运行效率,拓展清洁能源消纳空间;另一方面引导能源投资格局,支撑能源规划的有效落地,确保能源转型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政策机制是能源转型的“稳定器”,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固根基。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也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主战场。我国能源政策机制始终以“先立后破、系统协同”为核心理念,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能源转型提供了清晰方向指引和坚实制度保障。在加速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中,能源领域还将不断涌现各类新技术、新主体和新业态,在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仍需要不断优化能源产业政策,持续强化制度供给,为各类新模式新业态扫除发展障碍和准入壁垒,打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二、处理好转型进程中投资、成本与价格的关系
能源转型并非“零成本”,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过程中,波动性新能源加快发展推高灵活性资源需求,系统性投资持续增加,将带来一系列增量成本。正确处理投资、成本与价格的关系,要通过科学的价格机制实现转型增量成本的合理疏导,确保系统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终端用能价格水平,这本质上是统筹能源转型“长远账”与“当前账”、“系统账”与“局部账”的核心课题,需坚持市场化方向,兼顾效率与公平,构建起灵活透明、激励相容的电价与成本管理体系。
实施分阶段、差异化的价格政策支持与平稳过渡策略,稳定能源投资积极性。电价收益可预期性是稳定投资信心、保障转型进度的“压舱石”。电力项目尤其是前期资本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项目,对电价走势高度敏感,若电价机制频繁变动或未来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将显著增加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热情,可能导致关键领域投资滞后,拖慢转型步伐。需充分发挥电价政策调控功能,通过阶段性价格政策、平滑疏导方案等,保障转型过程中电价总体运行平稳,提升系统整体效率。
构建反映供需和多元价值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推动转型成本合理有序疏导。能源转型的增量成本若无法向下游公平合理疏导,将加剧电力系统运营压力,可能导致转型动力难以为继;反之则可能推高终端用电成本不合理上升,影响经济竞争力,增加民生负担。电价政策一方面要在形成机制上充分反映市场供需和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多元价值,健全包括电能量、辅助服务、容量、绿色价值等多元化市场体系,使主体在承担相应市场风险的同时,也能获得与贡献相匹配的收益;另一方面要动态监测分析因能源转型产生的系统性、政策性成本,推动相关成本有序公平疏导,避免成本矛盾隐性堆积。
三、处理好转型进程中新型储能在“源”“网”“荷”三侧发展方式的关系
新型电力系统中,电力生产与消费都存在较强的随机性,新型储能兼具生产与消费双重特性,依托其响应速度快、部署方式灵活等优势,在“源”“网”“荷”三侧各有妙用。处理好新型储能三侧发展的关系,重点要从全局、系统的角度,把握不同发展方式需要关注的核心
问题,发挥好新型储能“全局性”变量作用。
“源”侧配储是根本性的,要健全有利于激励新能源企业主动配置储能的市场政策机制。从运行角度看,不论是“源”侧、“荷”侧还是“网”侧配储,都能够起到平抑电力供需波动、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效果。但从全局、系统的角度看,发展“源”侧储能是从根本上解决新能源出力波动、合理控制转型增量成本的有效方式。为了最大程度满足新能源并网消纳需求,在新能源侧未配置储能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新能源装机容量配套建设输配电设施,受出力特性影响,新能源送出输配电线路的利用率将维持在较低水平,造成一定程度的投资浪费。而若合理配置一定规模的储能设施,通过储能的“蓄水池”作用在上网环节优化新能源的发电出力曲线,既有利于减缓系统运行调节压力,也有利于提高输配电系统的利用率,降低中间“输送管道”的建设投资成本。发展“源”侧配储,重点要健全有利于激励新能源企业主动配储的市场政策机制,避免“强制配储”造成“劣币驱逐良币”,一方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更好利用分时价格信号提高新能源配储的收益水平,另一方面完善辅助服务、系统运行费等各类成本的疏导机制,推动各类发用电经营主体按责任分摊相应费用,激励主体主动降低发用电的波动性和随机性,提高系统友好性水平。
“网”侧配储是共享性的,需重点强化监管推动“网”侧储能公平规范发展。“网”侧储能即独立储能,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可以为系统提供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或部署于关键输配电节点缓解输电阻塞,提高系统安全运行水平,是新型电力系统的“共享型”资源,直接接受大电网的调度控制。“网”侧储能发展需重点关注发展过程中的公平和规范等问题。一是公平开放关键点位“网”侧储能投资,特别是存在输电阻塞、现货价差较大、储能盈利空间充足的关键节点,要确保储能对各类投资主体的公平开放。二是强化市场运营、调度运行监管,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调度偏好等方面造成不公平竞争等情况。
“荷”侧配储是用户导向性的,需强化市场价格信号向终端用户的有效疏导。用电企业响应市场分时价格信号配置储能,通过“低充高放”等方式能够为用电企业节约用电成本,同时满足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要求的用电企业,通过储能、电源和用电负荷的良好互动,能够降低对大电网的容量和备用需求,减少输配电费支出。发展“荷”侧储能,需要完善市场与价格机制,特别是优化零售市场价格机制,优化零售套餐设计,确保市场分时价格信号向用电企业的有效疏导,激励用电企业合理配置储能。
四、处理好转型进程中各品种电源功能转变与市场价格机制改革的关系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容量先后超越煤电装机、火电装机、全国最大电力负荷,实现“三连超”的历史性突破。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用电需求仍将保持刚性增长,在碳达峰目标约束下,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受到严格控制,绝大部分的增量用电需求需通过清洁能源满足,各类发电电源的功能定位将加速转变。处理好各类电源功能定位与市场价格机制改革的关系,重点要立足各类电源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功能定位优化市场价格机制设计,推动电源加速转型发展。
持续提高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正确把握各类电源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功能定位转变趋势。在新型电力系统中,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电源具有能量密度高、发电出力稳定等特点,将主要匹配“基荷”用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电源能量密度低,出力波动性、随机性强,随着装机规模的不断增长将逐步成为主体电源,在新型电力系统中能够匹配“腰荷”用电。煤电、气电等电源能够为电力系统提供可靠容量和灵活调
节能力,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调节器”,适应系统供需既可以满足“峰荷”用电,也能够匹配“腰荷”需求,同时也具备满足“基荷”用电的能力。
健全电力市场和价格机制,促进各类电源加速转型发展。一是夯实中长期市场“压舱石”作用,激励水电、核电等高能量密度清洁电源通过“中长期+政府授权差价合约”巩固电力安全保供的“基本盘”。二是稳步推动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促进风电、光伏等低能量密度清洁能源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框架下,在“现货市场+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稳定新能源企业投资预期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基于高峰发电贡献的出力特性修正补偿机制,按照早晚高峰等系统供需紧张时段新能源的实际发电贡献确定补偿标准,激励新能源企业主动通过合理配置储能优化发电出力曲线,提升新能源发电的系统友好程度,写好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后半篇”文章。三是健全调节资源容量补偿机制,鼓励煤电、气电灵活参与中长期、现货等电能量市场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提高煤电容量电价补偿标准,稳步探索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和容量市场建设,发挥好各类灵活调节电源的兜底保障作用。
五、处理好转型进程中传统业态与新业态的关系
能源加速转型背景下,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发展将促进虚拟电厂、零碳园区、智能微电网等各类新业态不断涌现,新业态兼具清洁高效、智慧灵活、多能融合等特征,能够有效促进清洁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利用。处理好传统业态与新业态的关系,要以促进更多规模清洁能源消纳利用为目标,挖掘传统业态调节潜力与拓展新业态发展空间并举,打造传统业态与新业态共生共融的生态圈,共同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加快建设。
聚焦“盘活存量”,深度挖掘传统业态系统调节潜力,夯实新能源消纳的基础支撑。一是持续完善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新一代煤电等各类灵活调节性电源的价格形成机制,科学核定调节服务价格,明确调节资源的收益渠道,让调节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二是进一步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利用分时价格信号引导工业、商业等各类用户优化用电行为,主动错峰用电、削峰填谷,充分释放用户侧调节潜力。
聚焦“拓展增量”,以技术创新为引擎促进各类新业态发展,拓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路径。一是坚持场景赋能。持续丰富新能源应用场景,加快零碳园区、新能源就近消纳示范项目建设,推动新能源与园区生产、生活用电深度绑定,减少电力远距离输送损耗,实现新能源就地生产、就地消纳、就地利用。二是深化多能融合。推动
交通、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与能源系统深度融合,推广新能源汽车、工业绿电替代、建筑光伏一体化等应用,培育多元化新能源消费场景,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筑牢需求支撑。三是强化技术驱动。大力发展虚拟电厂,持续培育氢能等创新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力度,推动技术迭代升级,拓宽新能源消纳渠道,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能源转型之路,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把握好能源转型的总体方向,要着重处理好上述五大关系,协同发力、动态优化,才能实现能源安全韧性、绿色低碳、经济高效的发展目标,推动能源转型走深走实,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与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