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9-24 22:01 来源: 可再生能源信息网
4.“十三五”风电规划和消纳能力研究总报告——水电总院牵头负责
水电总院牵头,国家电网公司、国网能源院、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国风能协会、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参加,在各省(区、市)风电消纳能力研究方案一和方案二成果基础上,统筹全国消纳市场和跨区消纳研究成果,确定各省(区、市) 风电消纳能力,衔接各省(区、市)风能资源开发规划研究和其他专题研究成果,合理确定各地区不同规划水平年风电开发布局、建设规模,以及接入电网方案,汇总提出 “十三五”风电规划和消纳能力研究总报告。风电开发布局应落实具体场址位置、可利用面积、规划容量和前期工作进展。
国家能源局责总体协调指导,统一指导和验收 “十三五”风电规划和消纳能力研究总报告。
(二)工作成果
1.省级层面应完成的工作成果
(1)各省(区、市)风能资源开发规划研究报告(专题一);
(2)各省(区、市)风电消纳能力研究报告(专题二);
(3)各省(区、市)风电消纳能力独立评估报告-方案一、方案二(专题三)。
2.全国层面应完成的工作成果
(1)“十三五”风电规划和消纳能力研究总报告;
(2)大型风电基地开发规划研究报告(专题四);
(3)风火打捆基地调度运行规则研究报告(专题五);
(4)跨区消纳风电能力研究报告(专题六);
(5)南方地区风水互补协调规划研究报告(专题七);
(6)蒙西电网高比例消纳风电运行机制研究报告(专题八);
(7)风电参与电力电量平衡与跨区输电技术保障措施研究报告(专题九);
(8)全国风电发展配套政策与保障机制研究报告(专题十)。
五、组织管理
(一)协调领导小组
成立由国家能源局牵头的“十三五”风电规划和消纳能力研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审定以及成果验收,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与决策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刘 琦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
国家能源局相关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中国气象局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中国风能协会
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
国家电网公司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国网能源研究院
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
南方电网公司
南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内蒙古电力公司
内蒙古电力调度中心
联络 人:
李 鹏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综合处
(二)技术工作组
设立水电总院牵头的技术工作组,包括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国风能协会、中国气象局、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南方电网公司、南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内蒙古电力公司、内蒙古电力调度中心、相关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级电网公司以及设计单位等。技术工作组负责组织研究大纲的制定,完成全国和各省(区、市) “十三五”风电规划和消纳能力、基地规划、跨区消纳、优化调度、风水互补、高比例运行、政策措施等研究工作,对各省(区、市)的研究报告进行技术验收。
技术工作组在水电总院设立秘书处,承担协调总体技术工作。
联络人:张佳丽
联系方式:13810513159,010-51973201,010-62041598(传真),
jializhang03@163.com(邮箱)。
各成员单位及主要参研人员通过研究大纲落实,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报送至秘书处联络人。
(三)顾问咨询组
设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等单位组成的顾问咨询组,包括主要风电开发企业、金融单位、科研院所及行业资深专家。专家咨询组负责对研究大纲的制定、各阶段研究成果进行咨询,提出研究成果的咨询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