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全国落地在即

2020-12-1 10:25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 陶凤 刘瀚琳

“风、光企业”的机遇


在10月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介绍,截至今年8月,我国试点省市碳市场共覆盖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配额成交量约4.0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92.8亿元。

“对于不同产业的企业来说,政策带来的效力可一分为二。”林伯强表示,对于“风、光企业”而言,意味着其碳资本的集中增长,并为企业增加新的盈利可能;但对于传统化石能源等企业而言,扩充产能则意味着要节能减排或购买碳排放指标。

林伯强所说的“风、光企业”重点指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企业。据测算,企业年排放1吨二氧化碳,需安装1.1kW以上光伏站才能实现碳中和,而从现有政策来看,碳排放权交易可给风电、光伏项目带来每度电1.3-7.4分的额外收益。

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传统能耗企业该如何改革?根据《管理办法》,新增的关于抵消机制条款,规定了可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且CCER应来自重点排放单位组织边界范围外的减排项目。

前述CCER项目是指,通过开发具有减排或增汇效益的项目而获取碳抵消信用,允许相关企业使用碳抵消信用完成自身的碳减排义务。

以“海宁京运通5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例,据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显示,其利用屋顶资源进行太阳能发电,年均发电量46376MWh替代火力发电,每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38010吨。被开发成CCER项目以后,其每年累计可为业主增收约100万元。

据可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末,国家发改委公示CCER审定项目累计达2856个,备案项目1047个,获得减排量备案项目287个。而按照规划,未来该模式将从发电行业逐步扩展向建材有色钢铁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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