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克隽:2060碳中和目标下企业需主动转型,避免淘汰

2020-11-15 20:14 来源: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作者: 姜克隽

企业要主动转型,赢得市场先机


习近平主席宣布的中国碳中和目标,为我国企业低碳转型指明了方向。中国企业要尽快设置与国家碳中和相一致的碳减排目标,并在技术研发和企业转型路径上进行部署,以期在新的经济转型中赢得先机,避免落后甚至被淘汰。
 
中国企业有很好的转型基础。我们有全球第一的制造业、领先的零碳能源技术、蓬勃的创新渴望和能力,只要目标明确,中国企业就有能力做到碳中和。之前我们一直缺少一个明确的、长期碳减排目标,这次习近平主席提出的2060年之前努力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是一个非常及时的目标设定,为我国大量相关行业企业发展指明了道路。
 
根据我们的研究,中国可以在2050年左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的净零,我国可再生能源、核电、电网的发展,可以支撑这样的转型。同时,工业、交通、建筑的技术发展,也可以实现2050年高比例的电力化,并在难以减排的行业实现工艺的变革,实现近零排放。即使在煤炭、石油等受到负面影响的行业,只要即刻明确并安排转型路径,也可以避免损失,实现和谐转型。大量的企业在这些转型中处于核心位置,需要很好地设计路径和应对变革。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我们的企业要主动转型,而不要被动转型。欧盟提出2022年将开始实施碳关税,今年欧盟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在进口产品时加入了碳税进行成本核算。我国一些出口企业今年已经失去订单,估计损失会在几百亿元。为了能够赢回订单,受影响企业已经开始成立零碳产品事业部,表示将尽快提供零碳产品,再次进入欧洲市场。这是一种被动转型,因此会带来一些损失。如果提早准备,我国企业将会更加主动,占据的国际市场的范围也将更大。2014年讨论环境税法时,曾经考虑过征收碳税,并列出了我国征收碳边境调节税(碳关税)的草案。如果中国企业努力实现零碳排放,我们就可以同其他国家的企业进行竞争,并在全球市场赢得先机。
 
为了支持我国企业实现国家碳中和目标,可以为企业创造以下途径来实现。首先,企业可以通过购买零碳能源来实现生产过程中的零排放,我国的绿证制度提供了这样的渠道。特别是现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成本已经开始低于既有燃煤发电的情况下,企业购买零碳电力的成本会明显下降。其次,对于非电力用能,一方面要推进企业用能电力化,另一方面要在难以用电力替代的地方创新工艺,如用氢作为金属冶炼还原剂,用氢作为原料,这些工艺可以在炼钢、合成氨、苯、甲醇、乙烯等行业进行应用。
 
十四五期间,我国可以推出碳先锋企业,争取有200个以上的大型企业能够提出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助力我国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树立一批标杆,为其他企业展示未来转型的方向和方法,促进更多企业加入到碳先锋企业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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