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家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进展及成效

2020-5-21 07:35 来源: 和碳视角 |作者: 张丽

用能权交易试点进展情况


1. 浙江省用能权交易试点情况

浙江省是最早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的地区。早在2015 年,浙江省选择了25 个地区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动建立存量用能分类核定、新增用能有偿申购、节约用能上市交易制度。

2018 年8 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办法,明确了用能权交易框架、模式、范围、程序、规则和监管办法。二是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监管、就近交易”原则,开发建设了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系统及平台,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注册登记、买卖审批、确权认定、资金账户、指标划转、数据统计和公示公告等系列模块,搭建了“一平台、三系统”交易信息系统。三是先后出台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8个重点行业用能权确权技术规范。

2018年9月,浙江省能源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一家机构开展《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改革体系建设》项目。

2018年12月26日,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主办的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启动仪式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介会在杭举行,标志着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市场的正式启动。浙江省用能权交易市场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9年,以增量交易为主;第二阶段为2020年,存量与增量交易并存;第三阶段为2020年底,设立租赁市场。在用能权交易市场启动后,浙江省将会逐步完善制度规程、扩大试点范围、研究启动存量交易,并及时评估试点效果,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打造用能权交易的“浙江样本”,为国家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019年8月,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用以规范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

2019年8月,浙江省发改委委印发了《浙江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浙江省用能权交易第三方审核机构征选条件、工作规范和日常监管等内容作了规定,为做好浙江省用能权确权工作提供支撑。

2. 福建省用能权交易试点情况

福建省经信委以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于2017年5月委托相关公司开展“福建省用能权交易市场配套制度研究及配额分配设计服务”项目;于 2017年8月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了5 家单位开展电力水泥行业用能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及抽查项目。并2018年开展了第二次核查。

2017年9月,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福建省用能权交易能源消费量审核指南(试行)》,以规范能源消费量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审核流程。

2017年12月7日,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福建省用能权交易能源消费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加强对用能权交易能源消费量第三方审核机构的管理。

2017年12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为:

2017年,基本建立福建省能源消费量报告、监测和审核、用能权指标管理、分配和交易等制度体系,初步完成用能权交易试点的顶层设计工作。
2018年,进一步健全福建省用能权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启动用能权交易市场,扩大试点行业范围。
2019年,建成适应省情、要素明晰、制度健全、交易规范、监管严格、运行良好的用能权交易市场。
2020年,开展试点评估,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并加以推广。
2018年1-3月,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一系列用能权交易相关文件,包括:《福建省用能权指标总量设定和分配办法(试行)》、《福建省用能权交易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用能权交易市场调节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用能权交易能源消费量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水泥制造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和《火力发电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

2018年2月14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印发《福建省用能权交易规则(试行)》。

2020年1月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用能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用能权交易的管理职责与分工、用能权交易覆盖范围、用能权指标总量的确定、用能权指标的分配、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和用能单位履约清缴。

2020年5月,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省节能中心及包括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内的5家第三方核查对纳入福建2020年用能权交易试点企业的历史能源消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以此核定2019年纳入碳交易试点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数据,并同时作为2020年用能权交易试点企业指标分配和各级工信部门开展节能监察的基础数据。

综上可见,福建在用能权的标准制度体系的建设上是最完备的,用能权交易相关工作已常态化。

3. 河南省用能权交易试点情况

2016年12月29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十三五”节能低碳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2017年4月1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要求率先在郑州、平顶山、鹤壁、济源等省辖市及其辖区内年耗能5000t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2017年,河南省委托相关机构开展“河南省用能权交易机制设计方案”及“河南省用能权交易试点方案”的研究工作。

2018年7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在2018年,基本建立用能权交易制度体系和数据报送、注册登记、交易系统平台,初步完成顶层设计和基础支撑,启动用能权交易。2019年,规范完善用能权交易市场,提升交易活跃度,推动各试点单位严格履约。2020年,开展试点交易效果评估,总结提炼经验,适时扩大实施范围。

2019年3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用能权市场的建设和运行,随后在2019年5月22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用能权配额分配方法(试行)》,对年度用能权配额的发放和清缴做出了相应规定。

2019年12月22日,河南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市场启动仪式在郑州市举行。

河南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了“1+4+N”(1个《试点实施方案》;《用能权管理暂行办法》《配额分配办法》《能源消费报告审核、核查规范指南》和《用能权交易规则》4项制度体系;以及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审核、初始配额分配、交易系统建设等多项重点工作)的制度体系框架,建设全省用能权注册登记和交易平台,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突出制度设计,科学确定用能权试点范围,在郑州市、平顶山市、鹤壁市、济源示范区等4个有代表性的地区和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将有色化工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二是突出标杆引领,合理分配用能权初始配额,结合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统筹考虑试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消费结构、污染防治攻坚等因素确定用能权配额总量;

三是突出公开公平,建设高效透明的交易市场,率先将用能权交易放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在线监管、网上预警、全程跟踪,在线追溯交易痕迹,在线实施监督管理,形成责任明确、程序规范、监督到位的在线监管工作机制。

4. 四川省用能权交易试点情况

四川省已成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省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

2018年11月26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四川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019年9月26日,四川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市场在成都正式启动。初期纳入四川省用能权交易市场交易的企业共有110家,涵盖钢铁、水泥、造纸等行业。下一步,四川将进一步扩大用能权交易的行业涵盖范围。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作为四川省的用能权交易平台,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包括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用能权交易规则(试行)、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用能权交易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暂行)等。

2020年3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纳入用能权交易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第二批),新增了白酒、建筑陶瓷、化工(仅合成氨 )三个行业中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新增名单;同时补充了钢铁、水泥、造纸三个行业的重点用能单位补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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