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具备绿色金融合作的良好基础

2020-5-15 10:14 来源: IIGF |作者: 王遥

三地绿色金融领域创新实践的开展,为大湾区合作提供了经验支持


绿色金融作为近年来兴起的新型金融工具,得到三地政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已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合作条件。例如,香港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领域已实现诸多关键性进展,例如由特区政府和公营机构管控的发行人发行基准绿色债券以及为绿色金融项目和证券设立认证计划;澳门在搭建各类绿色发展平台、成立环保节能基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也取得积极突破,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港资金融机构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和保险公司、支持港资金融机构参与境内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绿色创业投资基金、绿色债券发行业务、绿色保险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探索碳期货等方面开展了有益试点;深圳在大力推动绿色金融立法、绿色金融诸多创新工作;其他城市也陆续推出了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和实践。三地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当地优势在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领域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与创新,为今后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提供了必要基础并积累了有益经验。

本文基于中财绿金院2018年研究报告《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修改。

作者:
王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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