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背景下发展气候投融资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必要性和建议

2020-2-12 15:09 来源: IIGF |作者: 洪睿晨

发展气候投融资应对公共卫生问题的建议


(一)创新气候投融资模式,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吸引更多资金

公共卫生领域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一部分,受到的资金支持有限;气候变化其他领域的气候效应也会对公共卫生领域产生积极影响,也亟需资金支持。现阶段气候资金来源主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进行气候投融资的潜力尚未充分释放,可通过创新气候投融资模式引入更多社会资本。通过创新气候信贷、气候债券、气候基金、气候保险等气候投融资工具,探讨利用这些工具为公共卫生领域募集资金的金融实践,譬如当前一些机构发行的“防控疫情”债券,以及未来可发行健康债券,从而为社会资本进行气候投融资提供载体。此外,鼓励采用混合融资、绿色PPP等公私合作机制,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风险,保障其项目收益,提升社会资本对气候项目的偏好。

(二)加大气候适应投融资力度,重点支持人群健康领域

目前气候资金多数投入减缓气候变化领域,而适应领域由于其气候效应、经济回报难以界定,得到的资金支持较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中提出要提高人群健康领域适应能力来适应气候变化,具体要完善气候变化脆弱地区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健全气候变化相关疾病的防控,特别是相关传染性和突发性疾病流行特点、规律和适应策略及技术研究,加强对气候变化条件下媒介传播疾病的监测与防控;加强与气候变化相关卫生资源投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群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等。《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中也将人体健康列为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任务之一,提出要加强疾病防控体系、健康教育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因此,公共卫生是我国适应气候变化领域包含的部分,应加大对这部分的投融资力度,增加适应领域资金,重点支持人群健康领域。

(三)进一步鼓励气候减缓投融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对气候减缓领域的投融资可以缓解气候变暖,遏制环境恶化,减缓病毒变异和传播,从而降低人群感染传染性疾病的概率。应进一步大力支持资金投入气候减缓领域,政府应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气候减缓活动的公共资金投入,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资金投向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具有良好气候效应的领域,这些领域的项目一方面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总体趋势;另一方面,清洁能源的获得与使用替代了传统化石燃料的使用,有效地减少能源使用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物排放,助力环境治理,提升人类生存质量。

(四)明确气候投融资标准,精准引导资金投向公共卫生领域

我国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现正在制定中,国际上对于气候投融资活动目前也无统一标准。我国应尽快明确气候投融资标准,确保资金精准流向气候投融资相关领域。现行的一些气候债券标准尚未明确包含对公共卫生领域项目支持的细则。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方向之一,其具有的社会效应、经济效应都不可限量,应明确包括在气候投融资标准中。由于应对气候变化活动是一个综合性学科,需要全社会、各领域的专业支持,为此应当聚合各专业领域的协同支持,尽快出台气候投融资标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作者:
洪睿晨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指导:
崔莹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室及碳金融实验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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