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青山热电成省内首家执行超低排放环保奖励电价火电企业

2019-8-12 14:15 来源: 国电青山热电 |作者: 郭敏

  近日,国电青山热电公司收到《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13、#14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复函》,明确该公司13号、14号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限制要求,成为湖北省首家执行超低排放环保奖励电价的火电企业。

  青山热电公司作为城市火电企业,不仅承担着对外输送电能、提供热能的生产任务,还肩负着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历史责任。随着国家环境力度不断加大,该公司密切跟踪环保政策动向,积极落实节能减排措施,2015年对13号、14号机组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最大排浓度均达到超低排放限制要求。

  据悉,根据有关规定,只要该公司13号、14号机组运行过程中有百分之八十时间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便可享受此项电价奖励,预计每年可新增收入近两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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