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绿色产业发展痛点,试验区债务融资提创新 ——《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点评 ...

2019-5-16 11:59 来源: IIGF

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选择部分地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验区),承担五大任务,以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和在5年内初步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国家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各试验区关于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标志着地方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正式进入落地实践阶段。

试验区设立即将2周年之际,2019年5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意在根据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金融问题进行有意义的尝试,巩固完善试验区绿色金融政策、措施、实践等层面取得的经验,以期在全国等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

《通知》针对当前绿色产业发展痛点,对试验区绿色金融发展尝试主要有以下四点:

适当拓宽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真正用到实处

《通知》明确提出,“探索扩大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重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募集资金允许投资于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产业基金是指投向于成熟阶段的特定绿色产业的基金,比如污染防治、环境修复等领域。绿色产业基金对于绿色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引导和推动作用。2016年《指导意见》发布后,绿色基金在绿色产业投资市场中发展迅速。根据统计,截止2018年底,市场上共发行绿色基金428只,其中绿色产业投资基金385只,占比达到90%。

图1  绿色私募基金主要类型(单位:只,%)
数据来源:Wind

随着金融去杠杆工作的进行,金融监管力度显著加码,绿色基金的备案数量出现明显下降。根据统计,2017年国内绿色基金设立250只,2018年绿色基金设立178只,同比下降40%。主要原因为《资管新规》正式出台后,一方面,资管产品结构设计面临去杠杆压力;另一方面,《资管新规》虽未对绿色发展基金提出明确要求,但约束了公募资金和商业银行理财的投资范围,直接影响到了绿色产业发展基金的资金来源。

图2  绿色基金备案数量年度对比(单位:只)数据来源:Wind
表1 绿色金融创新试验区绿色基金最新进展

《通知》明确提出“研究探索试验区内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于试验区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绿色产业发展”,为当地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

从绿色产业发展基金的角度来看,资金来源渠道被拓宽。目前各个试验区已经建立绿色产业基金,主要资金来源仍为政府出资,但绿色产业的发展仅靠政府出资远远不够,需要充分发动社会资本,扩大绿色产业的资金来源。

从企业债券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来看,打破了原有的限制。2017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第七条“企业应将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及补充配套流动资金,或偿还绿色贷款。”《通知》中的条款突破了这一规定,便于企业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利于地区绿色产业的协同发展。 二是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企业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允许不对应具体绿色项目。

在此之前,绿色金融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被严格限制,必须用于绿色项目。我们认为,之所以放开“必须对应具体绿色项目”的限制,主要得益于绿色标准与界定范围的完善。2019年3月,七部委联合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从产业角度全面界定了全产业链的绿色标准与范围,绿色企业的界定得以明晰。在这种背景下,绿色企业可以节省绿色项目跟踪等成本,更便捷的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企业流动资金的补充、经营状况的改善,帮助企业顺利渡过资金难关,利于募集资金作用的充分发挥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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