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邹世英:排污许可制让政府和企业都尝到甜头

2019-5-7 15:29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邹世英

在排污许可证发放过程中,关键点和难点是什么?



中国环境报:在您看来,在排污许可证发放过程中,关键点和难点是什么?各地目前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哪些?

邹世英:我理解,要发挥好排污许可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作用,实现制度整合是关键。只有消除制度之间的掣肘,才能有效提高管理效能、降低企业成本。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好与环评制度的衔接、与总量控制制度的融合,最终要形成“环评管准入、许可管排污、执法管落实”的局面。同时,摸清污染源底数是基础。要通过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摸清到底有多少污染源,分清楚哪些需要重点管理,哪些需要简化管理。核发过程中的难点在于,要合理确定许可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只有这样,才能弄清总量,制定有效的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将总量减排任务细化到每个排放口。

在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改革落实过程中,各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对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专业性的理解不到位、掌握不深入、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任务较重、技术能力不匹配。有些地方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来进行技术支持,但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水平参差不齐,对技术规范和行业排污特点的认识不足,也影响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质量。

对于企业来说,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主要还是人的问题。缺乏专业环保人员和专业环保知识,再加上企业对自身产排污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对相关排放标准的适用性、技术规范理解不到位,导致企业在排污许可申报、按证排污等方面存在困难。

但总体来说,企业对于排污许可证的认识在不断强化。多数企业由原先的不关注、不重视,转变为主动学习、主动电话咨询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主动询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要因地制宜、有所侧重,重点关注与污染物排放有关的内容,要去存量,不允许产生增量。

中国环境报:对于已经完成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没有组织核查评估工作?目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了哪些问题?

邹世英:我们组织了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评估工作,也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地方的发证质量不高。其中,有些地方对相关规定和要求理解不到位。有些企业台账记录不规范,对排放情况季报、年报意识不强,甚至都没有意识到上报数据中,出现了总量超标的问题。

还有一些地方在核发过程中,使用的标准不科学。有些指标人为加严较多,如将某些每两年监测一次指标,加严为每月一次,这会加重企业负担。在后续的许可证核发过程中,需要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以提高发证质量。

中国环境报:历史遗留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目前主要涉及哪几类?该如何解决?

邹世英:排污许可证实施本身就是一项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势必会遇到各种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正确看待和解决。目前,遇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包括不能达标的、未批先建的、没有总量的,还有一些企业过去符合要求,但拿现在的尺子去量已经不符合要求等几种情况。

李干杰部长在今年两会记者会上表示,在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过程中,对于那些未批先建的、还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也是先发许可证,在许可证里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也根据情况,有的短有的长。整改期限到了,如果还没做好,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生态环境部今年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印发的《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290号)指出,清理对象是2018年底前已进行排污许可证核发的24个重点行业排污单位,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江苏8省市上述行业的清理整顿试点工作,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全国其他省份也要开展这项工作,但时间安排上稍晚,总体上要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

黄润秋副部长3月28日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指出,清理整顿工作要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单为基础,采用“摸、排、分、清”来概括。也就是摸清底数、排查无证、分类处置和逐个销号。其中,分类处置就是对于不能发证的、可以发证的和暂不发证的企业分类施策。

对未批先建项目要以新环保法实施时间为节点,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式妥善处理。即2015年1月1日前投入运行的企业,不再以环评批复为核发条件,直接核发许可证;2015年1月1日之后投入运行的企业,提出办理环评手续的要求,补充编制的环评文件应与新建项目有所区分。要因地制宜、有所侧重,重点关注与污染物排放有关的内容,要去存量,不允许产生增量。对没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企业,不再让企业单独申请总量指标,先发许可证,以技术规范和环评确定的许可排放量作为企业今后的总量指标。

总之,通过清理整顿工作,要切实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全覆盖。

要通过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让企业和管理部门都尝到甜头。要让排污许可证成为政府环境监管执法的依据、企业环境守法的文书和社会公众环保监督的平台。

标签: 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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