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中污染物控制指标是如何考虑的?
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中污染物控制指标是如何考虑的?
答:通过对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进行分析测试和筛选,将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和悬浮物(SS)作为判断水质的基本指标。对生化需氧量(BOD5)和 CODCr两项指标,二者均反应水体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情况,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可生化性较好,BOD5和 CODCr两项指标具有一定相关性,但BOD5测定所需时间较长,CODCr属于国家重点控制污染物且监测便捷,因此选取CODCr作为控制指标。
氨氮(NH3-N)含量较高时,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呈现毒害作用,对人体健康也有不同程度的伤害,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NH3-N处理费用较高,因此,对出水直接排入Ⅱ、Ⅲ类功能水域的处理设施要求控制NH3-N,对其他水体NH3-N暂不作强制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控制指标TN、TP含量可反映水体富营养化程度,TN、TP的去除虽可采用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方法,但其处理效果不稳定,要实现稳定去除,需采取脱氮除磷深度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一般较小,其污泥回流比难以控制,去除效果难以实现稳定,且需增加投药量及运行费用。因此,对于出水排入封闭水体或超标因子为氮磷的不达标水体,控制指标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增加NH3-N、TN和TP,其他情况暂不作强制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随着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日益增加,餐饮废水排放量增大,且该类废水中动植物油含量较多,因此,含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应增加动植物油。
粪大肠菌群数一般作为重要的生物性指标进行控制,若对该项指标进行限定,处理工艺最后须设消毒设施。根据对全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调研情况发现,大量的工艺流程中即使有消毒设施,但是运行成本高,多数未运行。综合技术经济因素考虑,目前阶段对于粪大肠菌群数暂不作强制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色度是水质的外观指标,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来说,一方面,进水浓度中色度普遍较低;另一方面,常规的沉淀法对色度有较好的去除效果,所以对色度暂不作强制要求。
综上所述,选取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和悬浮物(SS)作为基本指标。其中,出水直接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Ⅱ、Ⅲ类功能水域、《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二类海域及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功能未明确的水体,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应增加NH3-N;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2002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的及GB 3097-1997三、四类海域的,污染物控制指标至少应包括基本指标。出水排入封闭水体,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应增加NH3-N、TN和TP;出水排入超标因子为氮磷的不达标水体,除上述指标外,应增加超标因子相应的控制指标。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应增加动植物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地方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