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GF观点丨《2018中国气候融资报告》摘编(二): 碳市场建设进展

2019-1-9 12:22 来源: IIGF

全国碳市场处于基础建设期


2017年12月19日,中国宣布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受到全球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12月18日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明确了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对我国建设全国碳排放权市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方案中提出全国碳市场启动后,将历经三大建设阶段:一是基础建设期,为期一年左右,完成全国统一的数据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建设以及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二是模拟运行期,为期一年左右,开展发电行业配额模拟交易,全面检验市场各要素环节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强化市场风险预警与防控机制,完善碳市场管理制度与支撑体系。三是深化完善期,也就是全国碳市场开始交易运行的阶段,期间将在电力行业间进行碳配额现货交易,电力行业稳定运行后,将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和交易品种,并尽早将国家自愿减排量(ccer)纳入碳市场。建设阶段如下图所示:

全国碳市场建设阶段图

图1.全国碳市场建设阶段图

全国碳市场的启动将以发电行业作为突破口,之所以这样选择,是因为发电行业历史数据较完整,产品单一,主要是热、电两类,管理较规范;且发电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大,根据方案的标准,发电行业纳入碳排放监管机制的企业达到1700余家,总体排放量将超30亿吨。据测算,仅纳入全国碳市场电力行业碳排放量的规模已超过目前第一大规模的欧盟碳市场(EU ETS),中国碳市场全面启动后势必将成为全球最大规模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目前全国碳市场处于基础建设期。现阶段已确定全国市场的登记注册系统设置在湖北,交易结算系统设置在上海,分别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牵头做相关系统的基础建设工作。将全国碳市场不同系统建立在两个不同省市主要是考虑到两地的资源优势。湖北碳市场开户会员数、市场参与人数等有效指标均居全国第一,与各非试点地区的合作交流紧密,在会员整合上有较大优势;而上海中国金融中心的地位使其拥有良好金融市场环境,且上海清算所是经央行批准的碳配额远期交易中央对手清算机构,建立全国碳市场的配套服务较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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