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环保税来了,如何面对?

2017-4-10 14:58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对话人: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葛察忠

采访人:本报记者黄婷婷

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费改税对地方特别是基层来说意味着什么?是否会降低环保人员工作积极性、削弱环保部门的权威?当前各地应该做哪些准备?

费改税可以腾出一部分行政资源,配置到环境执法等其他重点工作中,不会削弱环保部门权威,但要重视欠发达地区经费保障问题。环境保护税开征在即,各地要增强紧迫感,明确各部门责任,做好信息对接,抓好人员培训,加强服务指导。特别是完成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部署和调试等工作。

环境保护税开征对地方意味着什么?

腾出一部分行政资源,不会削弱环保部门权威

中国环境报:从宏观层面来说,征收环境保护税可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于地方特别是基层来说,环境保护费改税到底意味着什么?对于推动地方环境保护有哪些方面的好处?

葛察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排污费是我国实施最早的一项环境经济手段,通过收费促使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减少污染排放,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可以通过税收的刚性,更充分地发挥政策的调节功能,促进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及企业转型升级。

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对于地方特别是基层来说,费改税可以腾出一部分行政资源,配置到环境执法等其他重点工作中。排污收费的职能部门是环保部门,一般由地方环境监察机构负责收费工作,具体会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费改税之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部门是税务部门,这样环保部门原来用于收费的资源就可以腾出来配置到其他工作。

中国环境报:环境保护税是地税性质,也就是说税收全部归地方所有。这与排污收费相比,是否意味着各地用于环保的钱增加了?增加的这部分有多大意义?

葛察忠:环境保护税确实是地税性质,收入归地方所有,但环境保护税征收的数额与地方在环保方面的支出并没有直接联系。

目前征收的排污费是专款专用,即全部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一旦改为征税,税收收入是统收统支的。也就是说,与其他税种一样,环境保护税收入要列入统一预算,环保支出将由财政统一安排。因此,开征环保税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一定会加大环境保护的预算支出。

中国环境报:现在有一种说法,认为排污收费养活了很多环保人,担心费改税之后,会影响环保部门的经费,降低环保人员工作积极性。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排污收费是环保部门的一项权力,费改税之后征收职能归税务部门,会削弱环保部门的权威,进而降低监管刚性。您对这两种观点怎么看?

葛察忠:排污收费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环境经济手段,确实发挥了刺激企业积极治理污染、筹集环保治理资金的作用,成为环保部门有力的执法手段之一。但随着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环保部门的执法手段更加多样,抓手将不再局限于排污收费。因此,从长远来看,费改税不会削弱环保部门权威,也不会弱化环境监管。

从眼前来看,要重视一些地方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工作经费保障问题。据调查,欠发达地区的工作经费有一半左右来源于排污收费。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之后,市级环保局将承担县级执法人员工作经费,这会解决一部分经费问题。但基层环保部门除了在编人员外,还存在超编情况,很多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或临时聘用人员,这部分人员的经费问题怎样解决,还需要提早谋划。

123下一页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