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为全省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2017-2-19 10:42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 姜再勇

绿色金融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着力推动的重要领域。甘肃省绿色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但潜力很大。甘肃省应把发展绿色金融提升到战略位置,按照“明确一个目标,建立三大机制,打造五项工程”的“一三五”思路,全力推动甘肃绿色金融发展,发挥好绿色金融对全省经济发展、结构转型的助推作用,为全省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绿色金融是我国金融工作的重点

绿色发展已从“国际共识”变成了“共同行动”,这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大背景。2016年11月4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正式生效,填补了《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一直存在的空白。中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等自主行动目标。美国承诺到2025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排温室气体26%至28%。《巴黎协定》生效标志着全球就绿色发展达成的共识进入了共同行动的新阶段。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绿色金融可以支持企业采用节能减排的新设备、新技术,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催生新型战略产业,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有鉴于此,作为G20轮值主席国的我国2016年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G20峰会重点议题,G20杭州峰会就发展绿色金融达成共识,把绿色金融写进了公报,对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提出的发展绿色金融7条措施表示欢迎。作为2017年G20主席国,德国宣布今年将继续在G20财金渠道讨论绿色金融议题。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发展绿色金融已成为落实“五大理念”、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举措。“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2016年8月,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上升到了中央层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同时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8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随着《意见》的出台,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空间巨大。从当前情况看,要实现我国治理环境污染的目标和在2030年或之前碳排放达峰的国际承诺,预计每年需要3万亿元至4万亿元人民币的绿色投资。但业界估计财政资金只能覆盖绿色投资的15%左右,因此绝大部分的绿色投资需要来自社会资金。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2016年4月表示,预计在未来五年内,中国每年需要绿色投资约6000亿美元,是目前绿色投资水平的2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与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合作开展的“绿化中国金融体系”研究认为,从2015年到2020年,中国绿色发展的相应投资需求约为每年2.9万亿元,总计17.4万亿元。

我国绿色金融起步晚、发展快。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7.2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0%。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全国碳交易市场均已开始起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表示,2016年前7个月,中国发行的绿色债券接近1200亿元人民币和180亿美元,占全球同期发行的绿色债券的40%以上,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将于2017年启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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