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产业政策一览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2016-12-13 11:30 来源: 中国产业信息网

中国大气污染治理领先企业一览


    大气污染治理业未来竞争格局和特点

    由于长期以来大气污染治理标准法规体系不健全,废气治理的重点主要放在了除尘和脱硫脱硝工作上,因而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总体进展缓慢。整体而言,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竞争主体数量有限且水平参差不齐,集中度特别分散,行业整体市场化程度不高。
大气污染具有种类繁多、排放行业多、排放源分散以及治理技术复杂等特点,而单个 的治理工程规模小、产值低。目前国内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相对不够成熟,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多数规模较小,尚无领军企业。

    大气污染治理需求与工业企业及地方政府对环保重视程度息息相关。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下游客户即石化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的分布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在经济发达的华北、华东和华南等区域分布较多,在西部区域分布较少。

    目前空气污染已经成为普遍问题,雾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工业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空气污染往往较经济欠发达地区更为严重,如华北地区的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因此,在上述经济较发达、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大气污染治理需求显得更加紧迫,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

    大气污染治理市场进入及竞争对手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大气污染状况也日益加剧,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大气污染状况开始好转,但是我国污染状况仍比较严重。目前我国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和氮氧化物(硝)。

    (1)火电脱硫行业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我国发电行业大部分资源集中在国有大中型电力企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电投)等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五大发电集团装机容量就占到了全国总装机容量的44.9%。

    五大发电集团目前有四家自身拥有脱硫工程公司,分别是国电的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电投的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华电的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大唐的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五大电力集团背景的脱硫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定的优势。无五大电力集团背景尤其是民营脱硫公司,主要依靠灵活的机制、积极的服务意识、良好的服务态度和相对较低的成本和报价,与五大电力集团所属的脱硫公司竞争。

    火电脱硫工程总承包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额往往达到亿元左右,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关键行业对相应工程承包方的实力和资质往往有着非常苛刻的要求。这就决定了能够承揽到业务的工程公司在技术水平、资本实力、拥有资质等方面都要达到较高的标准。这种情况决定了行业里小型公司通常无法立足,行业集中度比较高。尽管火电脱硫行业在爆发增长期曾有200 余家脱硫企业参与竞争,但经过行业洗牌之后,目前企业数量已经下降为几十家。

   (2)钢铁烧结脱硫行业

    钢铁烧结脱硫市场目前正处于初步发展期。从竞争格局看,尚处于群雄逐鹿的初步发展阶段,以永清环保为代表的一些行业布局早、技术水平高的企业已经取得了一些显著业绩,但是总体来看,由于市场刚刚进入初步发展期,行业尚未形成具有显著垄断优势的龙头企业。

  (3)有色脱硫行业

    有色脱硫行业尚处于萌芽期,市场目前还没有正式启动。有色行业脱硫市场没有启动的根本原因是,有色行业二氧化硫总量污染轻于火电和钢铁行业,按照国家环保政策从高污染行业向中低污染行业扩展的规律,当前脱硫政策重点仍是二氧化硫污染较为严重的火电、钢铁行业。另外,有色行业生产工艺复杂,排放点比较分散,排放浓度比较高、波动比较大,给脱硫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业内绝大多数脱硫公司缺乏相应的技术能力,实施的脱硫项目很难达到预期目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发展缓慢。

   行业盈利模式探析

    从企业参与土壤修复项目的操作模式来看,目前主要有三种:

   (1) EPC模式,即工程总承包模式。地方政府或者污染企业将整个项目承包给治理企业,由治理企业提供从前期调查评估到后期修复工程实施的整体服务。

   (2)BOT模式,即建设—运营—转让模式。政府将一个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分成几个标的,针对各个标的展开招标,中标企业成立项目公司,并以此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并实施项目。项目修复完成后,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经营管理项目,从而获得营业收入。待特许经营期结束,将项目转让给政府。

   (3)土壤修复PPP创新模式:“岳塘模式”:集团与政府签订PPP或者土地开发协议,上市公司从集团公司手中获取工程项目。
“岳塘模式”:2014年1月,永清集团与湘潭市岳塘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出资1亿元组建湘潭竹埠港生态治理投资公司,计划在3至5年内投入95亿元,实现对竹埠港的重金属污染治理与生态开发。土壤修复完成后,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转为第三产业开发,参与各方将从治理土地增值收益中获得回报。合同环境服务模式下,由于前期垫资做工程加大了企业的资金需求量,永清环保通过定增融资16亿元,极大地支撑了公司土壤污染治理业务的开展。以“土壤修复+土地流转”为核心的“岳塘模式”,消除了因污染企业破产关停导致责任主体缺失、治理资金缺乏等难题,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调动企业在资金投入、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积极性。

   与三种不用的土壤修复项目分配方式相比,分别对应着三种不同的盈利模式。BOT项目模式的优势在于解决了资金的来源难题,便于项目融资,土壤修复成本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分摊;劣势在于项目运行经营时间较长,对土壤修复企业的风险控制额融资能力提出高要求。

   EPC模式优势在于项目运营周期较短,风险小,企业一次性获得收益;劣势在于项目外包后,修复成本由政府承担,同时资金数额受到限制。“岳塘模式”优势在于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调动了企业在资金投入、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积极性,解决了土壤污染治理投入大而少有产出的难题,但是对治理企业规模有一定要求。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