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现状及展望

2016-4-15 19:10 来源: 易碳家--中国碳交易网 |作者: 杜显元,李兴春等

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现状及展望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日益加剧,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控制。总量控制–碳交易被认为是最为有效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经济手段之一,总量控制的依据以及分配标准是整个总量控制–碳交易机制的关键。本文从国际温室气体控制入手,首先简要分析了国际上温室气体总量控制的依据及分配方法,然后剖析了我国温室气体总量控制目标制定及分配现状并提出了建议,最后对我国温室气体控制的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碳税;总量控制–碳交易机制;温室气体控制发展趋势

我国已成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最大的国家,由于经济仍处于上升发展阶段,碳排放绝对量增长的趋势短期内不会改变,因此承受着巨大的国际减排压力。2009年中国政府首次正式对外宣布清晰可量化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近年来国内也在温室气体控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13年5月,环保部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碳税写入了环境税的税目;7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政府将适时开征碳税;7月底,有媒体报道称,关于碳税的征收方案正在全国人大讨论。碳税的提出再一次把我国温室气体控制话题推到了舆论前沿。据易碳家了解到

一、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控制手段

国际上,碳税和总量控制–碳交易被认为是减排温室气体最为有效的两种市场经济手段。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碳税制度设计相对较简单,对现有体系的利用程度较高,但是对控制目标分解以及实施效果不明晰;总量控制可以很方便的对减排目标进行分配,有利于控制目标的实现,但是需要建立完善的分配、管理、监测制度,行政成本较高。

1、碳税

20世纪90年代初,芬兰、瑞典、丹麦、荷兰四个北欧同家先后开征碳税,1999年意大利开始征收,在其后的六、七年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出现了大量关于碳税的讨论,有些甚至已经成为政府提案,但最终没有成为现实。2007年10月1日、2008年7月1日加拿大魁北克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先后开征碳税,又为碳税的理论和实践注入了新的活力,日本、新西兰以及法国等国家也在考虑开征碳税。到目前为止,开征碳税的国家或地区虽然不多,但情况各异,而且不少国家正在尝试通过征收碳税来实现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据易碳家了解到

2、总量控制

全球以各种形式总量控制手段进行温室气体控制的国家和区域有很多,除了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外,还有美国区域温室气体行动计划(RGGI)、澳大利亚碳定价机制(CPM)、日本东京都温室气体总量控制交易以及美国加州碳交易计划等。这些总量控制政策基本都与碳交易相结合,形成总量控制-碳交易机制,以增强企业的减排动力,促进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这些碳交易制度下的总量控制都在不同程度上有区域性、行业性的特点,有些刚刚进入试运行。EU-ETS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国际公约的国家行为,运行时间较长,体系较为成熟,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在世界碳交易市场中具有示范作用。

1234下一页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