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部门改革达成的共识有何亮点?
问:此次公报关于金融部门改革达成的共识有何亮点?
答: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际社会已推出了巴塞尔III、提高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等诸多金融部门改革措施。我们始终认为,制定改革措施很重要,但落实改革更为关键,改革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因此,此次会议G20各国强调的一个重点就是“各国应及时、全面落实相关金融部门改革措施”。
与此同时,应该看到,金融体系的外部环境和内在结构总是不断发生变化,一些新的风险和脆弱性会不断显现,这是很自然的。因此,G20各国也均同意需要继续密切监测影子银行、资产管理和其他
市场化融资有关的风险,提出切实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
第三个重要成果是关于宏观审慎框架和
政策。危机之后,各国纷纷开始重视宏观审慎政策,也有一些不同的做法,不少G20国家的金融监管框架在危机后也进行了改革和调整,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在这次会议上,G20国家高度重视梳理这些经验和教训,从而为各国建立和完善宏观审慎框架提供有益的借鉴,对于我国的金融监管改革也将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