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的主动选择

2016-2-15 19:21 来源: 中国气象报

“森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静,显得更诱人,更美丽。”——当我们面临艰难而重大的抉择时,很多人喜欢引用美国诗人佛罗斯特多年前所作的《林中路》的诗句。

站在气候变化的岔路口,李俊峰承认:“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本身就很复杂,是人类为自己的未来选择发展路径。”

选择一条负责任的路径需要更久时间来检验

从1990年的第一次全球气候变化科学大会开始,各国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谈判,先后形成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等文件。但这些文件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从1995年第一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算起,历时20年,召开过21次缔约方大会。这是一场名副其实的马拉松谈判。

“这么漫长的马拉松谈判是有价值的,不是浪费时间。”李俊峰认为,这是把科学家的判断变成政治家的决策,进而再变成全球共同行动的过程,需要花时间不断地凝聚共识。

2015年12月12日,195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代表在法国巴黎达成了历史性协议《巴黎气候协定》,确定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幅度控制在2℃之内的目标,并提出为把升温控制在1.5℃之内而努力。

李俊峰赞成法国总统奥朗德所说,《巴黎气候协定》“开启了人类历史上一个新纪元,或者开辟了一个新时代”。他认为,该协定最关键的是三句话:一是本世纪末把全球的温度升高控制在2℃以内,并为控制在1.5℃以内而努力;二是努力推动全球的温室气体排放达峰;三是本世纪下半叶实现人类排放的二氧化碳与大自然的吸收相平衡。“实现这三点,就要改变人类的发展模式,实现增长方式的低碳转型、能源系统的低碳转型和消费模式的低碳转型,它是改变人类发展方式的一种开端。”

当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包括《巴黎气候协定》仍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除了把升温控制在1.5℃之内的难度较高而让人忧虑外,李俊峰认为,还应当注意应对气候变化的道德伦理问题,即“我们现在为后代要规划一条发展道路,是否符合人类的伦理学”。

“该协定要求碳平衡或者碳中和,我们现在能烧煤或使用化石能源,但是30年或50年甚至更久之后,我们的后代就不能用化石能源了。这样的规定是正确的吗?我们为后代选择了一条发展道路。”李俊峰以能源举例,能源基础设施一般需要30年或50年打基础,“只要这个基础形成了,后代想改也很困难。”做这样的选择从伦理学的角度和发展的路径选择来说,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在李俊峰看来,如果要评价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功过是非,可能需要更久的时间,结合人类社会的发展,由子孙后代来检验,“由他们来评论我们,就像我们评论前人的贡献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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