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4月起实施船舶排放管控 倒逼航运业绿色转型

2016-2-2 10:57 来源: 经济日报

燃油规格提升是关键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秘书长高奕奕在回答《经济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经有关部门测算,预计减排措施严格实施后,有关排放物减排效果很可观。

高奕奕说,长三角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主要的考虑,就是为了改善区域大气污染严峻的局面。根据目前的测算,以上海为例,在PM2.5的构成当中,船舶的排放占了8%至10%。“我们组织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复旦大学以及交通部规划院等相关单位,进行了初步测算。”根据测算,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以后,第一个阶段,就是靠岸期间换小于0.5%m/m低硫油,对PM2.5一次排放的减排率在10%左右,对硫氧化物的减排率在18%左右。第二个阶段,进入排放控制区以后换小于0.5%m/m低硫油,对PM2.5的减排可以达到60%以上,对硫氧化物的减排达到将近80%。“这个减排的效果从现在测算的情况来看,是比较可观的”。

高奕奕表示,从长三角目前在准备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的情况来看,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合格燃油的供应。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包括上海、宁波—舟山、南通、苏州,这四大核心港口在内的这些区域,有能力供应合格的小于0.5%m/m低硫油。“目前我们已经在积极地协调组织有关的供油单位如期供应合格燃油,保障船舶排放控制区顺利实施”。

高奕奕同时谈道,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到港船舶有责任在靠港前备足符合要求的燃油,同时也考虑到长三角启动船舶排放控制区没有成熟的经验。因此,在实施方案当中专门明确了有关的免责和豁免条款。如果到港船舶使用低硫油会出现安全隐患,或者在船方经过努力仍然无法获取合格的低硫燃油,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免责或者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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