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碳减排与我国经济发展关系

2016-1-3 21:49 来源: 论文网

有关碳减排政策措施工具的文献


  二、有关碳减排政策措施工具的文献

  经济主体以碳排放的方式对社会施加外在成本,由于碳排放使得气候变暖,解决这种负的外部性的一个办法是对碳排放行为施加一个价格,使得碳排放的成本内在化。理想的价格是对碳排放征收带来的损失的边际成本的排放税--庇古税。但是实际经济中政策制定者一般采用“命令加控制”的政策工具,比如排放许可和强制使用特定的污染削减技术,而不是简单的使用排放税这种价格工具。关于控制碳排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碳排放数量控制,比如国际协议确立减排指标(斯特恩)、《京都议定书》是从减排数量方面控制;另一种是从价格方面Nordhaus(2006、2007)实施碳排放税;还有a补贴、自愿协议、政府的直接管制等。从范围上进行分类主要包括国际层次和国家层次,国际层次的政策工具主要是《京都协议书》规范的国际排放税(碳税)、排放权贸易、联合履约、清洁发展机制等。现有的碳减排机制方面,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基于市场的方式,另一类是基于行政政策的方式。基于市场的方式是根据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减排目标,碳排放政策实施:1、经济和准经济政策(税收、补贴、价格支持);2、规制和准规制政策(如政府规则、许可标准、自愿项目等)。很多研究者倾向于排放税优于管制,有关的研究主要分为:碳排放税对微观经济的影响,比如对消费者、生产者的影响;通过对不同碳税征收水平的模拟,分析碳税对减排效果的影响,对经济增长、投资、能源消费水平、进出口以及相应的国际竞争力等宏观变量的影响。

  克莱因Cline(1992)论述了减排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愿的减排,经过对温室气体危害的科学论证后,第二阶段的强制减排,包括贸易制裁,又考虑到对自由贸易的影响;注意到温室气体减排存在“搭便车”的问题,污染减排是一种典型的“囚徒困境”,提出互惠策略或者“互相惩罚”策略的解决办法。在碳税的分配影响方面,已有的实证研究的路径主要有:财政负担怎么分配,财政收入使用的分配效果是什么,谁从积极的环境效应中受益。最后一项是比较复杂的研究:环境收益的分配(避免的成本),气候的变化是全球的问题,充满了不确定性,受益人是下一代或者其他地方的居民。

  19世纪60年代研究者们大多致力于排污费的研究,加拿大政治学者约翰?戴尔斯(John Dales 1968)提出,作为排污费收费系统的替代物,可以引入可转让的产权体系来管理环境质量。关于排放权分配的方式: Hahn(1984)认为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中,排污权的初始分配会影响排污权交易的效率,因此选择合适的排污权初始分配方式至关重要。初始排污权分配模式主要有政府免费分配、公开拍卖以及两者结合的三种分配方式。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关于排放权的分配,谈判各方的观点并不一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2009)主张通过对历史排放权和未来排放权的界定,建立了一个全球碳减排行动的框架,提出以国家作为排放主体,按人均相等的原则来界定各国历史累计排放权和未来初始排放权;张建等(2009)对碳税和碳排放交易对各行业的影响进行研究,考虑到碳税和碳排放交易机制对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会产生影响,运用CGE模型和lee提出的计算模型分析对我国各行业的综合影响。结果表明,合理的碳交易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间接碳税对中国能源行业的影响,并且溯往原则作为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式更符合中国的经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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