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期待巴黎大会如期达成全面、均衡、有力度的协议

2015-11-28 22:12 来源: 世界环境杂志

目前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是如何看待?

高风:首先,各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共识进一步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感持续加强。一方面,关于人类活动对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证据越来越确凿。人类使用化石燃料已经导致全球大气二氧化碳浓度比工业革命前上升超过120PPM,已达400PPM。而且,这些增幅中的一半出现在1980年之后。据世界气象组织研究表明,人类有气象记录以来温度最高的15个年份中,有14个出现在21世纪的前15年。自1960年以来,全球气候灾害发生频率上升了四倍。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简称IPCC)明确提出了最有可能实现全球温升与工业革命前相比不超过2℃目标的排放路径,即2030年全球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需回到2010年的水平,2050年排放需比2010年下降40%-70%,到2100年实现零排放。

另一方面,技术进步不断降低了新能源开发利用成本,绿色低碳发展逐渐成为全球潮流。据国际能源署(IEA)统计,2014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产能已约占全球新增发电总产能的一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既是各国降低气候风险的必要之举,也是经济增长转型升级的新机遇,正在成为各国内政外交的“正资产”。这些趋势性变化也为国际气候变化多边谈判进程带来正面效应。

第二,国际社会各尽所能、共同减排渐成趋势。根据《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应率先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京都议定书》为发达国家规定了强制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开展自主行动,应对气候变化,不承担约束性指标。

近十多年来,随着国际经济和排放格局的演变,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实力和温室气体排放都出现了大幅增长。另外一方面,发达国家在率先减排、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的意愿及能力都在下降。发达国家想推翻《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中一些既定安排,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减排和出资等义务。经过激烈的国际谈判和博弈,国际社会开启了以“两轨”模式为主要特征的“巴厘路线图”谈判。所谓“两轨”就是:发达国家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则履行量化减排义务,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同时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提供支持的基础上,开展适当减排行动。“两轨”模式也标志着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由发达国家减排向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演进。之后相继召开的哥本哈根大会和坎昆会议均确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将采取适当的国内减缓行动。

2011年《公约》启动“德班平台”谈判,明确2015年要达成“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巴黎协议,标志着气候变化国际谈判重心转向2020年后的国际减排安排。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已是大势所趋。

第三,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模式由《京都议定书》“自上而下”强制减排模式转变为“自下而上”模式,巴黎协议将是这一转折的重要标志。在2013年华沙会议上,国际社会同意以“国家自主贡献减排”(INDC)形式提出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根据华沙会议的决议要求,各国要在2015年巴黎大会前提交INDC文件,巴黎大会将在汇总各国“贡献”基础上对2020年后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做制度性安排。“国家自主贡献”将成为巴黎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自下而上”国际减排机制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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