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建设路径的四种可能方案
《碳交易》对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路径提出了四种可能方案。第一,中国可以从目前的试点为中心出发,建设多个区域性的排放权交易体系。
杜丹德分析,其他27个非试点的省级单位要从现行七个试点中择一加入。为了避免各个试点互相竞争,这样的作法可包含中央政府实施对排放权交易体系核心内容质与量的管控(例如,出台相应的处罚条款以维持排放总量上限的完整性),这些措施必须要被纳入继承的项目内。
“为了要确保各项目内容的一致性,部分元素(例如,全国排放清单和履约账户的维护)应由中央政府进行管理。在各项目缺乏共同的核心条件或者缺乏对重要内容管理的情况下,将很难连结各区域性项目并确保能够达成全国性的气候变化目标。”杜丹德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