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决定2020年碳强度目标下降40%~45%的原因和依据有哪些?

2015-11-16 11:57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陈晓晨

碳强度属于相对减排目标


首先,碳强度属于相对减排目标。相对减排符合国际法。根据《京都议定书》,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有强制性、按照绝对量减排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提供资金与技术的情况下实施自主减缓排放的行动。事实上,我国的自主减缓行动并未得到发达国家的大规模资金与技术支持,降低碳强度主要靠我国自身的努力。

中国目前已进入重化工业阶段,碳排放总量增长短期内无法避免。事实上,纵览其他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它们不仅绝对排放量急剧增加,而且碳强度也显著上升。让数字说话,以近邻日本为例,1960年至1974年工业化阶段,单位GDP能源强度共增长23%。现在,我国已进入重化工业阶段,但不仅不能增加、反而要降低碳强度。

我国目前仍有超过1亿人日均生活支出低于1美元,扶贫开发、增加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仍将是优先任务。此外,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这在短期内无法根本改变,煤炭比其他能源排放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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