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

2015-11-3 15:08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网

经研究,现将拟安排2015年度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并明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意见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资气候处 0471-6659061
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0471-4192125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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