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机构联合制定亚太地区水资源和气候变化从业者指导原则

2015-10-22 22:15 来源: 全球变化研究信息中心 |作者:

2015年8月24日,亚太水论坛(APWF)、亚洲开发银行(ADB)和“全球水伙伴”(GWP)联合发布题为《亚太地区水资源和气候变化从业者指导原则》(Metaguidelines for Water and Climate Change: for Practitioners in Asia and the Pacific)的报告,针对解决气候变化对亚太地区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影响,提出5个关键原则,分别为可用的知识、无悔投资、复原能力、减缓和适应以及融资,并为实现每个原则列出所需的行动。报告建议的主要原则及相应行动具体如下:

(1)可用的知识。缩小科研界提供的知识和从业者的具体需求之间的差距。

行动1:为可共享的数据、信息和知识开发数据基础设施和网络,支持决策和提高公众意识;

行动2:加快科学研究,改善不同国家、流域和城市对气候预测的利用水平,同时开展定量研究并减少相关的不确定性。

(2)无悔投资。为无悔投资制定规划,确保在所有气候变化情景下,都能以最小或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大收益。

行动1:为不断增加的适应行动制定规划,使之与不断改善的气候预测相一致;

行动2:利用适当搭配的结构性和非结构性措施。

(3)复原能力。建立可靠的当地管理体系和地方能力,使从业者做出有效的决策。

行动1:加强水资源管理者、社区和整个社会的适应能力;

行动2:改善基于社区的水资源风险管理能力。

(4)减缓和适应。应对气候变化时,应用水资源综合管理(IWRM)原则来实现气候适应和减缓行动的协同效益。

行动1:在制定规划和进行投资时,促进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成为必要的流程;

行动2:在规划和实施适应及减缓措施时,促进协同效应。

(5)融资。充分利用气候融资。

行动1:对各种适应措施进行经济影响评估;

行动2:采取斯特恩报告提出的建议,当前进行大规模投资,避免以后更大的损失。

报告涉及的从业者包括:负责国家财务分配和国家规划的人员、项目经理、教育工作者、科研人员、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

裴惠娟 编译. 国际机构联合制定亚太地区水资源和气候变化从业者指导原则. 气候变化科学动态监测快报,2015,(18):7-8.
原文题目:Metaguidelines for Water and Climate Change: for Practitioners in Asia and the Pacific
来源:http://www.adb.org/sites/default/files/publication/172958/metaguidelines-water-climate-chang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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