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融资

2014-5-11 10:42 来源: 易碳家期刊

碳交易推试点

    碳交易推试点

    虽然,以延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为核心的国际气候谈判正经历灰暗,但人们依旧看到了一些曙光。一种可能是,当前即第一期的制度体系在2012底之后继续延续,直到国际社会再次达成协议。另一种可能是,现在的市场化灵活机制包括CDM机制,在进行适当的标准化改进和简化之后,与新达成的减排目标体系相适应。还有一种可能是用行业方法代替以项目为基础的CDM。

    除了来自国际市场的希望,国内的碳交易市场似乎正呼之欲出。“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推进低碳试点示范”。一些信号表明,部分城市可能在2013年左右开展碳交易试点,并争取在2015年左右扩大到全国范围。当然,这些碳交易可能先从排放权信用交易开始,也不排除将减排信用作为一种抵消机制加入其中,就像CDM项目产生的减排信用CER抵消排放权信用一样。

    总之,无论国际国内,只要有限排就有碳信用需求,有需求就可以带来碳融资。上述讲的都是强制性限排体系下的碳融资,其实还有自愿性减排产生的需求和由其带来的碳融资。

    应对气候变化所推动的低碳技术和产业的兴起,以及在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下所催生的碳市场的发展,可能成为企业未来发展中重大的历史机遇。真正的赢家不仅积极利用碳市场为企业的低碳转型获取资金和技术支持,而且将主动建立低碳战略。在一些低碳领域,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如一些传统行业大,国内企业可以借助于国内制度的优势来实现弯道超车,通过调整企业的资产管理和投资战略,创新性地为未来市场做好低碳技术和产品服务的准备,提升在各产业价值链上的地位。或许,这才是碳融资给我们带来的最大启示。
1234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