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区县负责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据悉,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由区县环保部门负责征收,征收程序与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污费相同,分为申报(已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审核、核定(计算)、送达、缴费、对账等6个步骤。
对于违反排污费征收相关
法规的,由环保部门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等法律法规,采取责令限期缴纳、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
排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纳入本市财政排污费专项资金。
记者了解到,将严格按照
北京市排污费收缴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安排使用,重点支持排污单位实施环保技术改造等污染防治措施。
VOCs是影响北京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具有较高蒸汽压、较强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它在环境中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PM2.5、臭氧等二次污染物,是影响北京市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石油
化工等行业的汽油、有机溶剂、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过程,二是
交通运输(如机动车尾气)、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电子、工业涂装等行业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用过程。
与二氧化硫等传统的常规污染物相比,挥发性有机物具有成份复杂、污染源点多面广、无组织逸散排放等特点,单纯依靠末端排放监管的方式难以全面控制,有必要通过排污收费等经济
政策,引导企业从源头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用、降低原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控制相关原辅材料的泄漏逸散、淘汰溶剂型涂料喷涂等污染工艺,同时强化末端的有机废气治理,多方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
减排。
据澎湖新闻网、搜狐网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