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会议,邀请有关企业、非政府组织和长期从事气候变化领域法律工作的律师代表等就应对气候变化法(初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由气候司李高副司长主持,他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背景、进程、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工作考虑。与会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和领域对初稿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有关专家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还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国内应对气候变
化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
据熟悉法案进程的人士透露,目前应对气候变化法何时能纳入人大立法尚无时间表,不过在立法之前,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将以部门规章形式推进。根据其介绍,
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内容已纳入该法案,包括温室气体总量控制、配额管理制度以及核查核证制度、交易制度等等。
中国自2013年建立七个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各试点陆续建立总量控制机制、配额发放机制、核查核证机制,并成立碳排放权交易所。试点经验为对
碳交易的立法提供了借鉴。
除此之外,国家发改委目前还在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的国务院条例,以保证在立法前提升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地位,促进全国碳
市场的建立。碳道根据多方面消息预计,国务院条例很可能在2016年上半年以前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