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1)将于今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法国巴黎召开。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能成功吗?
2009年12月19日,备受瞩目的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在未能通过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文件的情况下闭幕。尽管如此,但《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
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做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
问题达成了难得的共识。也正是如此,包括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内的很多机构和个人都表示对此次气候变化大会取得的进展感到满意,认为会议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
不过,根据2007年在印度尼西亚达成的《巴厘岛路线图》,两年以后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年会也就是哥本哈根大会要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按照此标准,哥本哈根会议毫无疑问是失败的。也正是如此,很多人对此《哥本哈根协议》表示失望,当然,也有学者对国际社会能够就气候变化达成一致性意见表示根本怀疑,哈佛大学经济系理查德·库珀(Richard N. Cooper)教授就是其中一位,我们不妨以库珀教授的观点来做一分析。
库珀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后,首先从程序上检讨了联合国气候大会的欠缺。在哥本哈根大会上,任何一个小国家都可以利用“平等”发言机会阻止会议日程,有一个小国家让整个会议浪费了半天的时间,而伊朗、委内瑞拉、玻利维亚等国家的代表更是在会上大肆攻击否定资本主义,将此作为宣扬本国意识形态的场所。尽管国际事务中需要坚持大国小国一律平等的原则,但是在气候变化这样的问题面前,各国是否都能发挥同等作用确实是一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