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保局践行“三严三实”纪实

2015-7-24 07:16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创新环境监管,基层环保机构全覆盖

创业创新,必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的工作,才能全面提升环保监管能力。重庆市环保局开展了“静悄悄的急行军”,使环境监管体系得到极大完善和提升。

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于一体,城乡环保差异较大,加之基层环保工作点多、面广,基层环境监管普遍存在“短板”。对此,重庆市环保局立足市情,大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013年起,在全市各区县(自治县)迅速推动设立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人员,有效破解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难题

万州区设立了乡镇环保所,为10个乡镇增加11名环保专项编制,并明确每个乡镇环保工作岗位编制2~5个。垫江县在全市率先建立乡镇环保员“双重管理体制”,乡镇环保员调整需当地人社局和环保局同意。潼南县率先在全市建立街镇环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忠县分类划片推进环保机构建设,由当地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各自管片指导乡镇环保机构建设。巫山县把具有执法经验作为遴选乡镇环保人员的刚性要求。秀山县统一制作乡镇环保日常巡查记录本,完善工作台账。

重庆全市1017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环保机构,全市乡镇街道专兼职环保员从2012年的169人增加到2498人,且全部完成首轮培训。市级财政资金直接投入1.8亿元支持乡镇街道环保机构能力建设,全市已有25个区县600余个乡镇配备了环境执法车辆。

重庆市环保局在全市各区县(自治县)积极推动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建设,填补了基层环境监管“空白”,全覆盖的基层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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