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资源禀赋、
碳排放双控要求、系统运行等实际情况,聚焦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协同发展,提出了五类融合发展的典型场景模式。
一是新能源直接接入近区公用煤电机组实现协同送出消纳。煤电机组通过深度调峰改造或配建储能储热系统,与近区新能源打捆并利用煤电送出线路实现协同送出。
二是新能源直接接入近区公用热电联产煤电机组实现清洁供热。支持新能源制热供汽与煤电供热系统协同运行,替代部分民生和工业供热。
三是海上风电直接接入沿海公用煤电机组实现协同送出消纳。通过煤电机组深度调峰改造建设和送出系统增容改造,实现具备条件的海上风电登陆后,依托沿海煤电机组及其送出系统协同运行送出。
四是近区新能源接入自备煤电机组实现打捆利用。支持近区新能源通过公网或直接接入自备煤电机组,满足重点行业绿色用能要求。
五是厂内或近区新能源直连煤电厂用能系统实现煤电自身用能绿色替代。利用煤场、主厂房、厂前区及附属设施等空间条件,将厂区内分布式新能源或近区新能源直接接入煤电厂用能系统,提升绿色用能替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