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蚌埠建设“十五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二〇二六年十月
美丽蚌埠建设“十五五”规划
为做好全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建设美丽蚌埠,根据《美丽
安徽建设“十五五”规划》《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碳达峰
碳中和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系统探索具有蚌埠特色的美丽城市建设路径,为建设现代化美好蚌埠夯实生态根基。
主要目标:到203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明显改善,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美丽蚌埠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蚌埠基本建成。
二、推进美丽蚌埠建设,构筑宜居魅力珠城
(一)着力打造美丽城市
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统筹谋划“美丽系列”建设。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抓实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城市光污染防治。拓展城市绿色生态空间,严格保护淮河、龙子湖、黑虎山等区域通风廊道与景观廊道,因地制宜建设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加强工业生产、建筑施工、
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打造宁静小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30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
(二)整县推进美丽乡村
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衔接,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置,有序推进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30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省考核目标,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和村庄清洁行动,打造美丽庭院。梯次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稳步实现美丽乡村全域覆盖目标。
(三)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
统筹推进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综合治理。深化苏皖“2+12”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宿州、亳州、淮南、滁州等毗邻地市开展跨市界河流污染治理。融入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联防联治。加强跨区域联合执法和应急演练。
专栏2 美丽城乡建设工程
(1)美丽城市建设工程:开展城市有机更新,按照改善人居环境标准改造老旧小区,完成禹会区、蚌山区、淮上区等区域城市更新工程。深入实施绿美江淮行动,建设生态社区和美丽细胞。
(2)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补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彩化提升工程,规范乡村风貌管控,每年建设12个左右精品示范村。到2030年,打造彰显皖北田园风光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县1个。
三、坚持系统治理,打造优美生态环境
(一)全力守护美丽蓝天
1.推进空气质量达标向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管控措施,规范实施美丽蓝天项目,落实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推动区域PM2.5浓度稳步下降。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提升绩效等级先进企业占比。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
减排要求。
2.深化固定源超低改造。强化
水泥及燃煤
电力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现污染物减排。推动
玻璃、砖瓦等行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推进生物质电厂提效改造。加大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NOX和VOCs治理力度,做好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
3.提升面源污染治理水平。强化建筑工地、裸土空地、市政道路、矿山、码头堆场扬尘管控,因地制宜落实抑尘措施。强化秸秆禁烧巡查管控,落实精准管控要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行动。
4.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加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营运船舶淘汰,推广移动源新能源化。推进全市成品油非法经营整治行动,持续深化非法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排查整治,严查机动车检验机构尾气排放检测违规造假行为。
(二)加快建设美丽河湖
1.强化水资源保障。完善中水回用基础设施,推进固镇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地表水取水管控,强化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双控”管理,全面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健全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现状评估机制,排查整治水源地风险隐患。加强怀洪新河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与规范化建设,持续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2.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河湖长制,保护河湖管理范围与生态岸线,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加强生态缓冲带构建,推进水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群众身边水体保护与治理,推动群众身边水体基本实现无异色、无异味、无异物。实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开展国省控断面水生生物调查,强化水生态目标管控。
3.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深
化工业污水治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园区管网排查整治。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实施各县(区)雨污管网排查与改造,组织开展淮上、淮河以南片区排水管网提质升级,优先解决老旧管网渗漏、破损及倒灌
问题。巩固入河排污口设置与管理,做实分类整治和监测监管。强化农田灌溉污染管控,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与循环回用,健全农田用水安全保障机制。完善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
(三)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1.严格农用地安全管理。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数量和边界。推动拟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管。开展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排查整治,到2030年,基本完成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整治,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达到95%以上。
2.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建设用地污染源头预防,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严格“一住两公”地块监管,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全面保障。聚焦化工园区关闭退出企业等遗留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推进腾退土地污染治理风险管控和修复。参与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夯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基础。
3.协同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健全地下水监测网络。推进化工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治。
4.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积极推行化肥农药减量,推广绿色防控,健全秸秆收储体系和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农膜和农药包装回收率不低于85%。
(四)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1.高标准建设“无废城市”。推进工业固废的源头减量,拓展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废利用和消纳途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推进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无证运输、跨区域倾倒及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健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有序推动废旧家电、动力电池、快递包装等资源化利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推广危险废物“五即”标准化规范建设,强化危险废物单位全过程管理,实现全流程管控。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持续压减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规模,确保2030年填埋处置量占比严控在10%以内。
2.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动态更新全市涉新污染物企业名单。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严格禁止、限制其生产、加工使用及进出口,加强新污染源头管控和治理。强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开展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与风险评估。
专栏3 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1)美丽蓝天建设工程:排查整治低效失效大气治理设施,实施工业废气治理设施、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升级改造,推进产业集群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国Ⅳ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2)美丽河湖建设工程:开展芡河湖、张家湖等湖库的岸线修复,构建湖滨生态缓冲带。推动茨淮新河、淮河、怀洪新河、北淝河、四方湖、天河湖建成美丽河湖,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61.5%。
(3)土壤和地下水治理工程:落实曹山小街、经开区长淮卫镇仇岗村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措施。完成淮上化工园区、固镇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及蚌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详查和风险评估。
(4)“无废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危险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推动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等大宗工业固废在绿色
建材生产、路基及填筑材料、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大规模利用。
四、统筹绿色发展,纵深推进低碳转型
(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扎实推进国家碳达峰十大行动,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全面实施
碳排放“双控”制度,推动重点领域
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加强
碳配额清缴履约,培育开发自愿减排项目。逐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
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
碳足迹等
政策制度。持续提升农田、林业、湿地、城市绿地
碳汇能力,推广湿地及林业碳票成功发行经验。
(二)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构建集监测、评估、预警、响应于一体的气候适应治理机制,强化基本气候要素和极端气候事件变化监测,完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体系。编制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落实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举措。依托海绵城市、重大水利、排水防涝工程建设,筑牢城市韧性基础设施体系。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提升对极端天气的风险防范能力,强化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
(三)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
严把“两高”项目审批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行动,引导传统行业开展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升级改造。深化“一企一策”诊改联动,重点园区“一园一策”循环化改造,打造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培优做强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新型显示、智能传感、商业航天等新兴主导产业。健全节能环保配套服务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低碳转型。
(四)加速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加强工业园区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实施可再生能源装机跃升工程,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倍增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3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总规模达5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大力发展新型储能产业,推进“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绿电就近消纳新模式。
(五)推动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以蚌埠港为核心枢纽,提升航道通航能力和港区能级,配套建设大宗货物堆存场,建设大宗干散货封闭式专用运输通道,推动集装箱、大宗货物运输的“散改集”“公转水”“铁水联运”。推广港口码头岸电使用,建设绿色公路、绿色港口和绿色航道。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推进客运、驾培、物流、环卫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作为营运车辆,力争市区更新和新增的巡游
出租车、网约车新能源占比不低于80%。提升城市绿道建设规模和质量,引导公众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六)构建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开展“全国生态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活动,倡导“光盘行动”、爱国卫生运动、生活垃圾分类与节水行动,创建绿色节水型城市。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强化绿色采购和绿色办公,打造节约型机关,推进绿色商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创建。
专栏4 “双碳”战略工程
(1)绿色产业发展工程:鼓励开展行业、开发区和企业集群清洁生产整体审核模式试点。推进高耗能行业绿色制造,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到2030年,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40家、省级绿色工厂80家,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2个。
(2)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全面推动存量煤电机组清洁高效升级,推进全市煤电机组节能降碳、灵活性、集中供热“三改联动”。实施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
五、优化生态系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强自然生态空间保护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做好与重大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衔接。打造北淝河、茨淮新河、芡河、涡河等滨水生态廊道,严守水源地与自然岸线,抓实水土保持工作,统筹水资源、湿地、林地、矿产资源协同保护利用。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的用途管制。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问题排查,巩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推动自然资源“一张图”与“智慧环保”平台融合。
(二)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修复
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加大森林抚育及退化林修复力度,抓实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提升荆山、涂山、大巩山等山地丘陵的森林景观与生态质量。强化淮河、怀洪新河等河流沿岸生态林带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切实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到2030年,湿地生态系统保持健康稳定。持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采煤沉陷区及涉矿图斑综合治理,强化在建、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全流程闭环监管。
(三)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严格执行禁渔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严查各类违规放生、非法放生行为。加强对鸟类繁殖地、迁飞停歇地、集群活动区的巡查。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强化生物遗传资源保护机制。严防严控加拿大一枝黄花、美国白蛾等外来入侵物种,落实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
(四)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积极参与各类生态文明建设活动,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推动“生态+”产业融合发展,加大生态产品宣传推介力度,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开展市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争取省级补偿激励资金,鼓励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资产证券化等创新发展。
专栏5 自然生态保护工程
(1)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加快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广“生态修复+废弃资源利用+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产业导入”等模式,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2)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推进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预警、评估、清除以及生态修复等工作,指导科学放归、增殖放流,规范实施放生活动。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一)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及辐射类环评审批环节,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处置率100%。补齐市县两级辐射监测能力短板,推动建立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时监控系统,提高辐射监督性监测频率。完善跨部门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辐射环境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辐射事故实战演练,提升辐射事故应急水平。
(二)提升环境应急防控能力
建立分级应急响应体系,重大敏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由市级统筹牵头处置,事发地县(区)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推动环境应急指挥管理平台建设。重点围绕“一废一库一品一重”、工业园区、污染地块、涉环保项目“邻避”等领域,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推进重点河流、重点化工园区“一河(园)一策一图”防控体系。完善多元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开展应急演练和实战模拟,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6 环境安全保护工程
(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程:加强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和专职人员配备,落实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对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伴生放射性矿企业、输变电工程和移动通信基站等开展监督性监测。
(2)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完善“实物+协议+能力”储备模式,扩充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动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七、深化科技赋能监管,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
充分依托高校科研资源,叠加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优势,深化“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引导社会资本聚焦低碳节能研发与生态环保产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绿色科技项目,培育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中心。
(二)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
增加监测设备投入,更新老旧设备、引入智能监测技术,提升水生态、温室气体、地下水、新污染物等监测能力。完善涵盖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油气回收系统的移动源监测体系。整合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监测资源,形成“监测一盘棋、感知一张网”的大监测格局。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人员非现场监管能力。
大力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深化环境权益
市场化改革,推进用水权、排污权、碳
排放权交易,开展“
碳普惠”试点建设。落实省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综合认定和多元赔偿修复路径。
(四)完善生态环境责任体系
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联动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警示片问题整改,推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攻坚。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深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妥善处置环境投诉,完善有奖举报制度。
专栏7 生态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1)生态环境数字化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智慧”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精细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完善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构建包括视频监控站、固定与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水污染预警溯源仪等智能感知终端,配套建设水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与智慧监管数据中心,打造集实时监测、智能预警、污染溯源与综合研判于一体的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大脑”。
(2)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加快补齐监测网络短板;完善上下衔接、疏密合理的监测“一张网”;加大遥感监测应用力度;落实蚌埠市乡镇(街道)空气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
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美丽蚌埠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美丽蚌埠建设和高质量跟发展。各级政府要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确保同美丽蚌埠建设任务相匹配。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认真抓好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推动规划目标如期实现。要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专栏8 “十五五”时期重点项目
“十五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计划七大类44项重点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0.86亿元,主要包括美丽城乡建设工程11项、美丽蓝天建设工程5项、美丽河湖建设工程12项、土壤保护修复工程3项、“无废城市”建设工程4项、环境安全维护工程6项、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3项。同时加强与各县区协同联动,分期、分类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