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解中国碳排放峰值

2015-7-7 22:24 来源: 中国经济报告 |作者: 柴麒敏

能源结构调整的潜力


  能源结构调整将对峰值目标的实现起到决定性作用。据统计,非化石能源2012年的消费量约为3.3亿吨标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9.2%,煤炭约占66.4%,石油和天然气分别约占18.9%和5.5%。当前能源结构高碳特征明显,相比于国际平均水平,能源结构清洁化和低碳化的空间至少有20个百分点,也就意味着同等消费总量下可以减排10%-25%左右,问题是可行的调整速度是否能够满足峰值目标要求。事实上,过去20年中能源结构调整幅度非常有限,非化石能源比重仅上升3.5个百分点,煤炭比重下降8.2个百分点,石油比重上升2.4个百分点,天然气比重上升2.3个百分点。即使自2005年加强政策力度以来,非化石能源比重上升的速率快了一倍,每年也仅略高0.3个百分点。

  如果至202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上升速度相比于“十一五”时期再提高一倍,即每年0.7个百分点左右,则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将接近15%,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将超过30%;而2020年至2030年继续保持相当速度,即每年0.5至1个百分点左右,则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将达到20%-25%,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将超过45%,与此同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0亿吨标煤以内,煤炭占比降低至45%左右,天然气占比增加至10%左右,那么能源活动排放大致可以控制在110亿吨左右。但那就意味着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量要翻一番,达到7亿吨标煤以上,非化石电力装机要超过6亿千瓦,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量要再翻一番,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非化石电力装机要超过10亿千瓦。这种发展速度大大超过美欧,是极为罕见的,从以往的经验数据看,相当于年投资额要超过1万亿元。而同时天然气的消费量要达到4000亿立方米,如果新增量的一半来自于页岩气开采,那么需要打3万口生产井以上,总投资额也将接近于4万亿元。结构调整速度的不确定性和经济代价都很大。

  事实上,如果按照上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能源消费总量大致还要增加30亿吨标煤左右,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加速发展也并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增量需求。“十二五”煤炭消费量规划已为39亿吨,即使2030年在一次能源中占比下降至45%以下,即今后每年下降1.2个百分点以上,煤炭消费总量预期仍会大大突破40亿吨,增长至45-50亿吨,并将长期处于该高位平台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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