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河北省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的通知

2015-7-7 22:13 来源: 河北发改委

申请河北省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人员的材料包括内容


    (二)核查人员的材料包括: 
  1、核查人员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具备国家和省级碳排放核算方法、企业碳排放状况初始报告盘查、温室气体清单编制、CDM项目审定与核查、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查、ISO14064企业温室气体核查、节能评审等领域咨询或审核经验的证明。 

  三、其他事项 

  (一)受理单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受理核查机构备案申请,并按照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确定并公布备案机构名单。    
(二)受理地点: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自强路55号)
(三)申报时间: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7月8日前提交,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一份; 
    联系人(资环处):袁业   联系电话: 0311-88600753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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