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云南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把持续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作为云南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十项重点任务之一。
《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城市发展
政策框架初步搭建,城市体检卓有成效,承载能力大幅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累计新建改造燃气、供水、排水等管网3.1万公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72%。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达74.34%,地级城市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超95%。完成41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严重易涝积水点。大力实施城市绿化美化,新增城市绿地5341公顷、城市公园2229个,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40.37%,建成环滇池生态绿道。
《规划》提出了“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规划主要指标,其中:新建(改造)城市地下管网长度2.2万公里(约束性),城市公园绿地改造提升面积500公顷(预期性),单位建筑面积直接
碳排放下降3%(约束性)。
《规划》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十五五”持续修复城市生态系统的具体措施。
加强城市生态本底保护修复。重点推进城市面山修复、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加强滇池、洱海等重点高原湖泊及流经城市重点河流(河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统筹推进城市噪声、扬尘等治理,实现山体、水系、湿地、土地等生态本底的保护修复。
织密城市绿色生态网络。统筹城市生态空间布局,保障城市绿化用地,合理配置绿心、绿环、绿楔与绿道,建设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整合利用低效用地,推进城市公园绿地改造提升,补齐人口密集区域公园服务短板,加快形成“小、多、匀”的便民绿地体系。大力推行“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后绿前移、长效护绿、动态补绿”,优先选择乡土适生植物,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建立专业化管养队伍,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推广绿色低碳先进工艺技术装备,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统筹推进既有建筑
节能改造,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出行方式,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深入推进节能、节水与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
交通,健全绿色慢行交通系统,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