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2026年中国环境战略与
政策学术年会上,与会嘉宾表示,要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作用,积极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依托生态资源比较优势发展生态经济,不断健全收益分配和反哺机制。深化责任体系、监管制度、
市场机制、法律
法规标准、数字生态文明和协同治理等改革创新,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生态环境部原总工程师任勇表示,我国绿色转型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增长与部分资源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及
碳排放等指标的脱钩趋势更加明显,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明显增强,能源绿色转型正处在跨越历史性拐点的关键阶段,产业结构和经济产出持续向“新”向“绿”,推动传统发展范式发生系统性变革。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樊杰建议,面向“十五五”时期,要在守护“绿水青山”的基础上,积极建设新时期主体功能区,基于生态资源比较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基于生态服务功能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化,基于生态效益健全收益分配和反哺机制,进一步推进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推动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实现良性互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杨开忠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集绿色化、智能化、韧性化共生迭代于一体的系统性文明变革。新质生产力是迭代演进的重要基石与核心动力引擎。“十五五”时期要顺应新质生产力阶段性发展规律,优化迭代发展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施春风表示,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施行,增设“生态环境法”部门,是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要不断总结生态环境法的立法经验,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需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气候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巢清尘建议,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现新特点,“旱涝急转”等事件频发,复合型、并发性灾害影响增大,建设气候适应型社会迫在眉睫。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动员组织效能,提升应对灾害性天气的韧性,并增强全球监测、预报、服务和治理能力。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俞海表示,面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理念、路径与措施三重转变。聚焦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制度、市场机制、法律法规标准、数字生态文明和协同治理等重点方向协同发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据悉,活动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实践创新、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建设气候适应型社会、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主题设四个平行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