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长江大学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创新平台建设及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6-23 13:35 来源: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发改委关于长江大学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创新平台建设及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教育厅:

报来《关于报请审批长江大学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创新平台建设及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鄂教发函〔2026〕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评审意见(天和鄂咨〔2026〕79号),现就长江大学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创新平台建设及科研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511-420114-04-01-67343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武汉市蔡甸区大学路111号长江大学武汉基地内石油科技大楼东侧。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新建1栋地上9层、地下1层的实验楼,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围绕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相关实验用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同步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室外道路及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114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713.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22.56万元,预备费1006.78万元。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在符合国家政策投向及申报要求情况下,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资金支持。学校要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切实做好债务风险防范,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请项目单位按照批复建设内容推进项目实施,建成后不得随意变更功能用途。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投标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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