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水头村等2个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函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省级备案的函》收悉。经审核,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水头村等2个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
方法学(2025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
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水头村等2个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25日
附件
汕头市潮南区红场镇水头村等2个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