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生态红线划定时间表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空间格局

2015-6-3 00:16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周雁凌 季英德

划定工作如何分步推进?

为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山东省成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省技术组、专家咨询组,负责全省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的指导、调度与协调。

山东省技术组由山东省环境规划院牵头,环境保护部南京环科所、山东大学等单位参加,负责制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并指导各市开展生态红线划定、确定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编制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含生态红线管控措施)。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确定,今年5月1日~5月31日,部署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其中, 5月15日前,会签并印发生态红线工作方案及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方案,部署各市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对各市技术小组进行技术培训。5月31日前,各厅局提供生态红线划定所需素材。

5月16日~8月10日,各市要完成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送审稿)及初步勘界工作,并提供各红线区的基础信息数据包。8月11日~9月12日,省领导小组(各厅局)组织省技术小组对各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进行审核论证。9月13日~10月8日前,各市按照审议会意见修改完善,市政府盖章后提交省技术小组。10月9日~11月10日,汇总形成省级生态红线方案,编制完成生态红线规划征求意见稿。

自11月11日起,征求各厅局关于生态红线规划的意见,再次对各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进行反馈、勘界和完善,并开展后续规划评审、报批等工作。2016年上半年,印发生态红线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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