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0月10日起,海关在进口再生纸浆报关单上新增一项要求:必须注明生产工艺是“干法”还是“湿法”。这条看似技术性的调整,背后折射的是一个持续发酵的行业争议——“干法再生纸浆”是否正在成为“洋垃圾”变相入境的新通道?
11月29日,
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京主办“《再生纸浆》国家标准专家研讨会”,多位制浆
造纸、环境法治与水环境领域专家形成进口再生纸浆《北京共识》,首次以专家集体意见的方式明确提出:必须严防干法产品借再生纸浆之名进入国内,立即提升并修订国家标准。
一场围绕生态安全、产业升级、跨境灰色链条的博弈正在展开。
干法:绕过水处理的“粉碎式制浆”
不成熟工艺,没有科学依据
什么是干法和湿法?两者工艺上有何区别?
其实,在干法工艺被“创造”之前,大多再生纸浆的主流工艺即湿法,其生产需在液态下进行除渣、筛选等净
化工序,再经浓缩加蒸汽处理、高温干燥等环节最终形成再生纸浆。经这些工序生产的再生浆板,纤维含量可达91.5%以上(含水分8%),几乎无杂质。而且在高温干燥过程中实现了杀菌,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而干法再生纸浆生产(又称干磨法再生纸浆)的工艺特点是‘不用水,只靠机械粉碎’。这种看似‘省事’的方式,实际上存在关键
问题。干磨工艺没有用水作为溶剂,也就失去了通过水力分级、洗涤等步骤去除杂质的机会。废纸原料中常见的污染物比如塑料碎片、胶黏物、微生物、重金属(如铅、镉)在干磨过程中无法有效分离。”研讨会上,
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原副院长、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原主任史惠祥如是说。
中国造纸学会副理事长、中国造纸装备发展
论坛专家委员会委员戚永宜表示:“干法制浆是不成熟的工艺,没有科学依据。磨浆生产过程能耗很高,同时在造纸生产和储运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易燃粉尘类物质,因其细小颗粒易悬浮、比表面积大、含有可燃有机成分,极易在一定条件下自燃或被外部火源点燃。”
“我国‘洋垃圾’禁令实施后,效果很好,但是一些人钻起了空子,尤其是国内较大的造纸龙头企业,一大部分是外资企业,带头把发达国家的废纸等‘洋垃圾’送到东南亚国家简单研磨之后即出口到我国,获取暴利。废纸原料中常见的污染物在干磨过程中无法有效分离,重金属、灰分、危险废物、病原体、放射性等指标超标,这是变相的‘洋垃圾’进口行为,既污染我国的环境,又危害我国人民的健康,还对合规造纸企业经营造成不公平的竞争。”国际木材科学院院士、南京林业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教授金永灿直言,进口这种“夹带污染物”的干磨纸浆,本质是把国外的固废垃圾“包装”成再生纸浆进口,进入国内后又通过废纸回用形成内循环,污染物会反复积累,长期看会拖累整个行业的绿色转型。
据了解,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其中就包括多年来进口量较大的废纸。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以来,全国已发生多起海关查验出疑似以再生纸浆名义进口固体废物并退运的案例。
近日,
山东省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查获了一批禁止进境洋垃圾,共计746.78吨。这批进口货物申报品名为“再生纸浆(块状)”。海关关员现场查验时,发现货物为压缩褐色絮状浆包,有异味,可见塑料片、金属等夹杂物,怀疑是固体废物,随即取样送检。经专业机构鉴定,这批货物为回收纸或
纸板加工处理所得,但加工过程未有效除杂,夹杂物和粗渣率均超过行业通用限量值,无法满足预期使用要求,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共计746.78吨。目前,海关已暂扣这批货物。
专家直呼:标准门槛太低了!
《再生纸浆国家标准》修订计划获批准下达
虽然我国已明确禁止固体废物进口,但干磨浆因其“粉碎后看似加工过”的特性,在查验环节存在显著识别难度。
“目前,海关在进口环节对再生纸浆的查验力度仍显不足,同时,粉状干磨浆中的杂质含量高不易辨识,导致各种形形色色的以‘再生纸浆’的名义过关。”史惠祥指出,目前执行的《再生纸浆国家标准》(GB/T 43393—2023)门槛非常低,基本上是给干磨浆生产量身订制的,不能满足对进口再生浆的管控。
标准宽松是被专家普遍认为造成监管困境的关键原因之一:如强度指标过低,仅要求耐破指数≥1,被认为无法反映纸浆真实质量;关键指标缺失,标准不要求微生物检测,干磨浆生产过程并没有高温杀菌环节(生产中温度严格控制在70℃—80℃,就这样还经常有火灾粉尘爆炸等事故发生),也缺乏对纤维完整度、重金属、危险物等明确控制;粗渣率检测方式存在漏洞。使用孔径10mm 的平筛,难以筛出粉状杂质,导致20%粗渣的干磨浆可“合格”。此外,《再生纸浆国家标准》未对干法与湿法作分类要求,致使两类工艺产品在制度上被一视同仁,造成“干法搭便车”。
史惠祥强调:“国外标准如欧盟EN643,对污染物控制和纤维形态要求要严得多。我国现行标准门槛过低,相当于向干法产品敞开大门。”
10月17日,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1天后,海关总署又发布关于《进口再生纸浆检验规程》行业标准的公告,进一步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10月17日,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10月31日,《再生纸浆国家标准》修订计划获批准下达,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修订。11月14日,委员会召开研讨会,对修订方案进行讨论。
“近期,进口再生纸浆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其中,涉及《再生纸浆国家标准》修订,但传闻这项修订非但没有提高门槛,反而在降低门槛。”金永灿建议,国内造纸龙头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应向更环保的湿法工艺转型。这本身就是一个“倒逼机制”。低成本、低质量的干磨纸浆因无法达标而被淘汰,最终将推动行业向更环保的湿法工艺转型。
金永灿认为,标准的修订应该组织造纸界专家对进口再生纸浆的生产工艺(干法、湿法)、卫生安全、技术内容进行技术上的核对,对符合新标准的企业实行绿色标签激励和免检体系,提升市场认可度。同时,严格把关,不应该只听取一些干磨浆生产企业需求,而是要为行业提供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包装
运输规范,成为企业质量管理的基准。
低价冲击合规企业
业内专家达成《北京共识》
据中国造纸学会提供的数据,2024年我国纸浆总产量约9454万吨,连续5年保持增长,其中再生纸浆占比最高(国内废纸回收),约 66.8%,木浆约27.8%,非木浆约5.4%。
根据海关总署公开的最新统计,2024年我国进口再生纸浆总量为约414万吨,其中以干磨(干法)工艺生产的再生纸浆约为360万吨,约占国产浆料总量的3.8%。
“进口干法再生浆的份额虽然相对很小,但其低成本特性对行业竞争造成明显扰动。”不过,戚永宜表示,从趋势看,预计2026年—2027年国内化学浆总产能突破350万吨,将进一步降低对进口的依赖。很多企业建设有木屑浆、半化学浆、本色浆等新型纤维产能。这些新质生产力成为取代劣质干磨浆的优质纤维来源。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就进口再生纸浆监管等达成《北京共识》,呼吁相关协会组织强化服务指导与日常监督,构建行业自律机制;建议企业聚焦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以绿色转型赋能产业发展,同时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力度,持续完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让修订后的《再生纸浆》国家标准真正成为守护产业安全与生态安全的“安全网”和“防火墙”,推动造纸产业朝着绿色、规范、高质量的方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