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正式印发《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推出多项实质性激励
政策加速工业绿色转型。新政策明确,对实施
节能改造且年节能量达150吨标准煤的制造业企业,按每吨标准煤500元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最高可获得500万元支持。创新性地,项目投产后即可预拨不超过50%的补助资金,极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对投资额超100万元且资源节约率达20%以上的项目,按投资额10%给予补助。同时,政策还鼓励节能服务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年节能量3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给予补助,多措并举形成政策合力,全面激发
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发展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