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曲靖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

2025-9-29 11:37 来源: 曲靖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曲靖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曲靖“一中心一样板两区”建设目标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全市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水平,市政府拟制定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实施方案。为使方案实施效果更加有效、实际操作更加可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内容

《曲靖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9月28日—10月1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874-3311888

电子邮箱:qjgxjnk@163.com

通讯地址: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曲靖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不断提高全市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水平,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代价,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曲靖“一中心一样板两区”建设目标,围绕工业、农业、社会源三大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以补齐产业链短板、延伸高附加值链条、强化资源循环韧性为主线,明确各相关领域补链方向、延链路径和强链目标,完善上游回收体系、升级中游加工技术、拓展下游高值化应用,推动跨行业、跨区域资源协同利用。力争到2027年底,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8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废钢铁、废铝、废旧电池、退役光伏组件、废旧橡胶、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年综合利用量达90万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废旧电池、退役光伏组件加工利用产业持续发展壮大,富源产业园区再生铝制造产业、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废钢循环利用产业实现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全市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形成,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稳步提升。

二、提升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磷石膏多元化综合利用。优化磷矿开采洗选工艺,提高磷精矿品质,鼓励磷化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采用绿色生产工艺,降低单位产品磷石膏产生量。实施“五个一批”综合利用工程,不断扩大磷石膏废弃矿坑生态修复规模,着力推动建材产品应用,深化拓展磷石膏在交通、市政、环境保护、土方回填等领域利用新场景,推动全市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量效齐增。2025年底实现磷石膏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综合利用量和无害化贮存量)动态平衡,2027年底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二)煤矸石大宗资源化利用。优化生产工艺和设备,合理布置采掘活动,切实减少煤矸石产生量。加快培育煤矸石大宗资源化利用产业,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大力支持煤矸石制砖、发电、回填进行地面建设,进行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地质灾害治理、道路建设等,力争每年稳定消纳煤矸石700万吨左右。2025年底煤研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8%,2027年达到80%。

(三)其他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以金属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利用为重点,协同各种冶炼渣、脱硫副产物等固废就近循环利用,推动冶炼渣产排企业绿色生产和有价组分提取。提升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以及工业燃煤锅炉产生的飞灰安全处置利用能力,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等资源化利用途径,探索推广新型低碳协同减量和无害化处理工艺。持续推进粉煤灰在建材产品中大掺量应用,利用尾矿、冶炼渣、粉煤灰等开发建材原料和高附加值产品,提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力争202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7%、2027年达到57%以上。

(四)畜禽粪污绿色化利用。结合县(市、区)实际,推广“养殖场+有机肥加工厂”、“粪污收集处理中心+沼气发电+沼渣制肥”等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动“粪污”变“粪肥”。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核心,重点推进粪肥还田与高值化产品开发双轨并行,并在陆良县、沾益区等畜禽养殖密集区形成示范。力争2025年粪肥还田面积20万亩以上,2027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五)农作物秸秆高值化利用。建立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因地制宜开展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在丘陵、山地推行沤肥还田、堆肥还田利用农作物秸秆提高土壤肥力。重点推动平坝地区秸秆生化腐熟制肥、“秸秆+粪污协同发酵”等秸秆高值化利用模式,形成“秸秆—有机肥—土壤改良”闭环。到2025年消纳农作物秸秆50万吨生产有机肥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2027年保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

(六)农药包装袋及农膜回收利用。全面强化县域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包装废弃物回收等环节统筹监管,督促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依法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法定义务,规范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探索发展农药和化肥包装、废旧农膜制备再生塑料颗粒、塑料管材和带材等建材产品和工业包装膜、收缩膜等包装材料以及塑料筐、育苗盘等农业配套产品。2025年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 60%以上,2027年全市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以上。

(七)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利用。严禁未经备案的企业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行为,严禁非法处置,防止违规倾倒,确保建筑垃圾清运体系的规范、高效运行。对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和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实施分类处理,其中,对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分拣后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用于生产再生骨料、流态填筑料等再生产品。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置。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40%,2027年不低于50%。

(八)餐厨垃圾能源化利用。探索利用餐厨垃圾中的污水和干渣发酵产生沼气用于生产供热或制备天然气,开展“餐厨垃圾预处理+焚烧发电”联用模式,经发酵或预处理后的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协同处置,通过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提高能源转化效率。因地制宜发展餐厨垃圾制备有机肥,积极探索发展餐厨垃圾制备生物柴油,提高产品附加值。2025年启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7年全市餐厨垃圾得到规范处置。

(九)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置利用。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宣传力度,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置模式,提升乡镇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置能力,持续发挥好焚烧发电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能力。探索建立“分类投放、统一清运、区域分拣、集中处理”的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循环和处置机制。合理布局建设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保持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均达100%,实现原生生活垃圾的“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十)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利用。规范医疗废物分拣、堆存、管理,严格按规定要求对医疗废物收集、转移、接收、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内废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防范医疗废物非法流出医疗机构或非法流入社会。依托曲靖市现有的具备处理资质的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公司,持续开展输液瓶(袋)灭菌破碎后再生形成塑料颗粒,拓展生产垃圾袋、塑料管等产品,积极支持企业延伸未污染输液瓶的再生综合利用链条。

三、强化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能力

(十一)推动废旧金属高值化利用。规范报废机动车、废旧农机具、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器件拆解企业运行管理,推动回收、拆解环节分离,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行为。持续提升废旧金属精深加工水平,推广应用非高炉冶炼、氢基炼钢技术,积极拓展废钢加工成粉末冶金原料、3D打印金属粉末等新材料应用,开发高附加值再生钢。强化锦鸿与今飞轮毂、程林机械、格威的铝液供需,优化铝液直供模式。积极招引高端铝制体育用品、铝合金电池托盘、通信基站散热器、铝合金3D打印、航空铝材生产等精深加工项目,持续提升铝水就地转化率和产品附加值,努力释放再生铝产能,做强做优铝合金产业集群。对富集铜、贵金属混合物料以及多种金属的复杂物料的废旧电子电子拆解零部件,鼓励采取定向冶金回收技术,实现多金属梯级回收利用。

(十二)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循环再利用。督促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电池租赁运营机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回收企业等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废旧动力电池流向监管,依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废旧动力电池的行为。发挥曲靖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对磷酸铁锂系电池回收利用主体作用,协同宁德时代、德方纳米等新能源电池链主企业,积极引进一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推动全市新能源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建回收渠道。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动力电池智能化精细化拆解、湿法全组分资源回收等关键共性技术,推动废旧电池拆解、金属提取(锂、钴、镍)与新材料生产的衔接,做大、做优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环节,进一步完善新能源电池“资源—材料—电芯—电池—应用—回收利用”产业链闭环。

(十三)强化退役光伏组件回收加工再利用。探索建立“分布式回收站点+集中转运中心”网络,在县乡级光伏服务站增设回收功能,依托吉瓦科技等市域退役光伏组件回收利用企业,在市级层面建设标准化回收中心,配备破碎、分选、暂存设施,实现“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持续加大光伏材料固废回收利用企业培育引进工作,依托隆基、晶澳、润阳等企业,整合光伏制造、回收利用、终端应用等环节,强化“制造端—回收端”联动,打通“生产—使用—回收—再生—再利用”闭环,实现资源精准对接,减少资源跨区域流动成本,推动资源高效循环与本地化消纳。鼓励企业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光伏组件有价金属高效提取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探索共建退役光伏组件高值化利用联合实验室。

(十四)提升工业废水分质处理及循环利用。鼓励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探索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体系,再生水最低使用比例完成情况与新增取水许可批复挂钩。推动企业和园区探索串联用水,开展水平衡测试和水效对标,推进雨水集蓄与分布式污水资源化设施建设,强化雨污分流。强化污水分质处理,在工业园区含氢污水处置利用方面加强与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合作。力争2025年创建市级节水型能力提升建设单位14户、打造省级节水型标杆企业3个。2027年争取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称号1个,工业用废水循环利用率达到 88%以上。

(十五)强化其他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废旧橡胶方面:充分发挥现有回收利用企业带动示范作用,结合市场需求,探索低温热解生产炭黑、燃料燃油,尝试开发橡胶粉改性沥青等产品,延伸产业链条。废玻璃方面: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开发再生玻璃制备透水玻璃骨料建材产品、光伏背板、微晶泡沫玻璃、滤波器等高附加值产品,打造与建材、光伏、电子等下游产业联动发展格局。废塑料方面:加强对报废机动车中废塑料、废旧电池塑料包装盒等精细化拆解分选以及对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边角料、次品等回收利用,强化工业废塑料处理。提升对塑料瓶、塑料包装袋、纸塑复合材料等日常生活活动产生的废弃塑料制品的收集能力,鼓励垃圾处理厂将生活垃圾中的塑料转化为新型复合材料,推动低值废塑料转化利用,实现“白色污染”资源化。

四、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十六)加强回收网点布局建设。鼓励在生活垃圾分类固定桶站合理设置废旧物资收集容器或设备,努力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合作加盟等方式,发展一专多能回收站(点),拓展业务范围。鼓励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运营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对暂时不具备设置回收站点的小区,鼓励采用智能型、流动式、以车代库式等回收模式,定时定点回收。支持企业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规范化建设集分拣、分选、破碎、清洗、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的绿色分拣中心。到2025年全市建成回收站(点)1600个,到2027年全市建成回收站(点)2000个,力争建成2个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

(十七)推进线上回收平台建设。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打造具有曲靖特色的再生资源回收信息服务平台,为上游回收企业、下游加工企业提供信息发布、竞价采购等公共服务,拓展供需信息、在线交易、金融结算等服务。推动电器电子产品、家电、家具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和线上交易平台开展二手商品交易。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集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和业务交流于一体的行业信息平台。

五、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十八)加强创新主体培育与梯队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入曲”行动,结合曲靖现有产业现状,争取国家、省在曲布局循环产业科技创新资源,不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大固废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和引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计划,建立“专精特新—科企—高企”梯次培育库,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曲设立研发机构,力争构建覆盖“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升级”的全链条创新生态。

(十九)强化人才引育与平台载体建设。加大循环产业创新人才培育引进,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曲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争实施一批循环产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鼓励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引进创新资源建设本地化循环产业科研平台,申建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技术创新联合体,推动“产业出题、协同攻关”,加大科技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循环产业关键技术攻关。

六、提升全流程监管与绿色转型水平

(二十)加强回收利用全流程监管。应用物联网、数字建模技术、二维码技术等,为每批次废弃物赋予唯一标识,实现入库称重、出库扫码,逐步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加强对固废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的资质筛查以及回收利用流程监管,取缔无资质的回收利用“小作坊”。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坚持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物品、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一)加强资源循环利用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加强对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的监管,确保认证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七、工作要求

(二十二)强化政策引导支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建设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支持,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持续推动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持续优化办税流程,不断提升办税便捷性。

(二十三)坚持园区集聚发展引领。结合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循环经济发展需求,结合已经制定印发的各开发区总体规划以及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差异化构建“一园一链、链链协同”的循环经济体系。

(二十四)加强骨干企业培育示范。统筹区域内资源配置,积极引导废旧资源向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集聚,做好企业在用地、水、电、气等方面的要素保障,推进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培育一批废弃物循环利用骨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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