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沪环函〔2025〕1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要求,监控温室气体排放,我局牵头组织制订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5年10月10日前反馈我局或标准编制单位。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sthj.sh.gov.cn)“
法规政策标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周蓉(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地 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 话:(021)23115613
传 真:(021)63555227
电子邮箱:rzhou@sthj.shanghai.gov.cn.
联系人: 裴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三江路55号
邮 编:200235
手 机:13774246510
电子邮箱:bingpei@sthj.shanghai.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各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总队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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