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2025-8-25 10:44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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