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贸促会关于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助力绿色外贸发展的通知

2025-7-31 14:18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贸促会关于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助力绿色外贸发展的通知

粤环函〔2025〕153号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贸促会,各相关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环综合〔2025〕25 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发展战略,推动我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打通国际碳关税贸易壁垒,打造制造业出口“绿色通行证”,现就我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绿色外贸优良环境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8年底,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全产业链绿色低碳管理评价体系;推动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实现零碳转型,提升碳足迹标签覆盖率;打造绿色供应链体系,实现重点出口企业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管理体系全覆盖,显著增强我省外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绿色竞争力,提升绿色贸易规模占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协同各方制定标准指引,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营造全社会参与的绿色外贸氛围,打造中国产品的“绿色通行证”。

  二、工作内容

  (一)夯实基础,完善碳足迹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指南,指导推动专业机构对重点行业重点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评价,摸清产品碳排放强度基线,建立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依托广东省碳标签专业委员会,联合广东省绿色供应链协会,绿色低碳科研院所、认证机构以及行业协会,逐步壮大碳足迹市场服务体系。面向重点行业企业定期组织开展碳足迹管理工作培训。

  (二)优化标准,助推绿色产品认证

  发动标杆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在我国生态环境和绿色低碳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和欧美相关标准,协同修订完善绿色产品认证认可目录,促进建立进出口商品的国际互认认证机制,推动认证产品纳入跨国采购环境友好清单。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协助开展企业环境绩效评估,为认证企业提供污染物减排技术指导,配合做好认证产品环境指标检测与追溯管理,强化认证结果在生态环保领域的采信应用,共同提升绿色产品国际竞争力。

  (三)着力引领,强化企业ESG支持

  建立政策激励,将 ESG 绩效纳入环保示范企业评选,在排污许可审批等环节给予达标企业优先支持;同步整合专家资源组建服务团队,提供碳排放核算等定制化技术指导,并搭建数字化平台开放监测预警模块,降低企业体系建设成本;开通企业ESG信息披露窗口,制定本土 ESG 信息披露指引,公开表彰规范披露企业,形成“披露—改进—提升”的良性循环,推动企业 ESG 管理体系持续完善。

  (四)协同增效,推动绿色供应链建设

  积极推动重点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支持标杆企业及园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鼓励标杆龙头企业制定内部绿色标准,优化上下游供应链的资源配置,构建协同合作的绿色低碳约束机制,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推动绿色发展,积极打造绿色制造供应链。

  (五)数字赋能,打造绿色新质生产力

  组织相关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依托信息技术构建“一平台三体系一生态”的信息化绿色服务矩阵。建设绿色外贸数字智能平台,建立广东省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打造智能生产制造、绿色产品认证、供应链数字化协同体系,实现全流程贯通;打造知识共享服务生态,促进经验交流和成果推广,推动营造持续优化的绿色制造和绿色外贸大环境。

  三、实施保障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外贸发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落实配套政策。各地贸促会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绿色标准培训,引导企业进行绿色认证,推动建立行业绿色联盟。鼓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联合科研院所和行业标杆企业共同制定绿色贸易行业标准和绿色产品认证指引,组织企业绿色转型经验交流活动和产学研用对接会,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绿色外贸发展的良好氛围。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贸促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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