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办节〔2025〕15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
为做好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诊断任务
组织31家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对我省186家企业和8家数据中心开展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名单见附件1)。
二、诊断内容
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产品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和
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系统解决方案。鼓励根据已发布的产品
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团体标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企业及服务机构的联络对接,协调解决诊断服务中遇到的
问题和困难;加强对诊断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调度任务开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诊断工作任务。
(二)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要认真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可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官网下载)规定的服务程序及原则,为企业提供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挖掘节能潜力,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诊断任务。
(三)请各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诊断工作,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度节能降碳诊断总结报告一式一份(含节能技改建议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王占昍
联系电话:0371-65509953
邮 箱:hngxtjn@163.com
2025年7月29日